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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酥小酒 本章:分卷阅读98

    着他,“怎么,怕我抛弃你?”

    这话明显戳到了程东宇的心窝了,他眼睛渐渐变得通红,重重咬字,“凌知儿,你不准。”

    自从那天早上他将熟睡的她推下山,她回来后就开始变了,她很奇怪,虽然有时候凶巴巴的很冷漠,但是他后来才发现,她还是为他着想的。

    她重新送他去镇上上学,她给他布置新衣服,出席他的家长会,给他撑腰,她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放松。

    她开始办厂开店,捣鼓着那些新鲜玩意,她好像什么都懂,他喜欢跟她在一起呆着……

    可是现在,她要嫁给高大哥了吗?

    虽然他也喜欢高大哥,但是要是他们结婚了,留下他要怎么办?

    她跟高大哥走了,留他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程家吗?

    南妃妤指腹摸了摸他眼角,却笑得灿烂,“程东宇,越来越出息了,竟然还哭了,我永远是你嫂子,你觉得我会抛下你?”

    她虽然这么说,但是程东宇依旧沉着一张脸。

    南妃妤捏了捏他腮帮,有些凶巴巴地开口,“程东宇,去,把你高大哥领进门。”

    程东宇咬了咬唇,耷拉着肩膀走了出去。

    ——

    高家小磕巴跟那个招摇过市的程家小寡妇提亲了!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边塘村。

    大家都好奇给了多少聘礼,但是红木箱子里是什么,却无人得知。

    凌家人当然不会告诉外人,那是一箱子的名牌衣服,他怀里揣着一排的勋章,还有一张存折。

    此时凌家,高至前正一脸忐忑,劳应跟他说了,聘礼就把家里最贵重的东西还有存折都拿过去就行了。

    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就有一袋子从b市带回来的衣服,还有他的勋章。

    所以他直接就扛了过来。

    不过,凌知儿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他那天就连夜打了结婚报告寄到了部队,让劳应帮忙着递上去。

    凌父一开始还觉得礼数不周到,但是想到他的家境,也没说什么了,再一看那用血汗聘来的功勋,他当即就点头了。

    而凌母比较现实一些,翻了翻存折,然后递给了南妃妤,一张嘴都合不拢了。

    这傻大个儿啊,她还以为女儿跟着他会吃苦,现在就放心了。

    南妃妤看到那一箱子的女士衣服时,嘴角抽了抽,不过又都挺喜欢的。

    “小高,你的春假什么时候结束?你觉得这婚礼什么时候办比较好?”凌父开口。

    高至前一楞,黑眸亮了起来,“春假到十五,越早越好。”

    南妃妤:“……”她还打算先跟他来段刻骨铭心的异地恋呢,怎么就说起了婚礼的事了。

    不过这个年代在农村里结婚也就这么回儿事,看对眼了就行。

    ☆、第 52 章

    凌母让人算了日子,定在了初八。

    农村的婚礼都是挺简单的, 而且高至前现在就一个人, 南妃妤是二嫁, 所以办得还是挺低调的。

    高至前那边来了几个曾经的战友,都是同一个地方的, 也不远, 婚礼当天帮着忙活了一下。

    他没有请高家的人,免得看了心烦。

    谁知道高大娘不请自来了,还嚷着他不孝, 结婚都不知道请自家人!

    最后村长都看不过去了,出声想把她劝退, 来吃宴的村人对她也一通赶,她才骂骂咧咧离开。

    她的出现就是一个小插曲, 很快被人丢在了脑后。

    别看小磕巴看起来寒酸, 这宴席还是挺丰富的,也不知道用的是谁的钱……

    凌知儿现在也算是哥小富婆了, 娶了她只能说小磕巴走运了!

    夜里, 所有人开始散场,高至前这个简陋的屋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今天的婚宴也请了不少村里的人, 他们的小声议论高至前都听在耳里。

    他们说他一直住在这样的屋子里, 太穷酸了, 可能养不起她。

    他以前不觉得寒酸,一个人住哪儿都行,可是如今不一样了。

    他都觉得知儿跟了他, 实在是委屈了她。

    两人收拾了一下,外面就飘起了雪来,南妃妤抖了抖身子,连忙将门给关上了。

    “明天再收拾,太冷了!”她喊了一声,一把弄乱了床上的喜庆的红双喜被子,整个人钻到了被窝里。

    可是这被子冷冰冰的,身下的木床也硬邦邦,她又默默下了床。

    高至前看了过去,只见她扯着被子冲他喊了一句,“小磕巴,快来暖床!”

    听到那声称呼,高至前耳根微热,却一本正经对她开口,“知儿,要叫哥。”

    他说着已经来到了床边,目光盯着她手里的被子,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南妃妤凝着他脖子上蔓延开的红色,觉得好笑,虽然村里是有这个习俗,感情浓厚的时候叫声哥哥妹妹的,但是她有些不习惯。

    “我想叫老公。”她一逗他,他脸色更红了,但是脸上依旧要表现得从容镇定。

    高至前心脏急促跳动,搂着她的细腰将她带上床,哑声道,“那你叫来听听?”

    结实滚烫的身躯像一座火山将南妃妤笼罩着,好像感觉没有刚才那么冷了。

    “老公?”她轻唤了一声。

    娇软的嗓音跟她平时说话有些差别,那声称呼直击他心脏最柔软的一处,让他眼神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她的脸细嫩白皙,透着淡淡的粉色,眼眸亮晶晶的,小嘴润润的,哪哪都好看。

    他想起了上次那个吻,他没有喝醉,但是却借着酒意欺负了她。

    那么软,那么甜。

    他还想再尝尝。

    “知儿……”他喉咙干燥似着了火,微凉的薄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一抹柔软的嫣红。

    她终于是他的了。

    高至前三十年来都过着禁欲的生活,吻起人来没有什么技巧。

    南妃妤觉得自己就像一根冰淇淋似的,快要被他化开了。

    空气中冷飕飕的,衣服没了之后,她靠的都是他的体温来取暖,双手双腿都都紧紧缠在他身上。

    高至前被那温软如水的身子磨得满头大汗,太阳穴的青筋隐隐跳着,见她眼神迷乱似已准备好时,他才伸手托在她腰下,失控般迅速侵入。

    ——

    高至前光着膀子起身,披了件大衣就去煮热水,帮南妃妤擦洗了一下。

    她身子娇贵,他刚才用力没有分寸,竟然在她身上留了这么多的痕迹,他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南妃妤迷迷糊糊睁眼,喊了一声冷,高至前连忙丢开了毛巾,上了床将她紧紧揽住。

    他已经升到了团长,等他回去打了家属随军申请,她就能跟他一起去部队了。

    翌日,高至前被生物钟早早闹醒了,但是他一动,怀里还睡着的人就不乐意了,“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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