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韩寒 本章:第三十一节

    我其实不知道她喜欢我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喜欢她什么。我深知这样的姑娘就像枪里的一颗子弹,她总要离开枪膛,因为那才是她的价值,不过她总是会射穿你的胸膛而落在别处,也许有个好归宿,也许只是掉落在地上,而你已经无力去将她拾起来。更难过的是,扣动扳机的永远还是你自己。

    我记得有一次我采访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他刚从饭局喝了点酒回来,非常的坦诚,因为他的三任太太都是明星,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明星?他说,我当然知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但是无情无义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没有人是永远有情有义的,它看我的事业,它在开始的时候,我是有情有义的,他在壮大的时候,我是无情无义的,现在它成功了,我又变成了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你去说什么戏子呢,你不是么,你也是一个戏子,只不过你表演的时候没有摄像机对着你而已。没被抓住的贼也叫贼。你看我的太太,她们爱我么?她们爱我的。你说她们是戏子,我比你还过分,我还觉得她们是婊子呢,但她们又什么都不是,你问我为什么喜欢演员,因为我喜欢看她们对着我表演,我明明知道一切的,但你知道她们身上总是有一种魅力,正好符合我们这种人的虚荣心,你小子只是地位差得太远,要不然你也一样,一个漂亮的女人,除了你以外还有很多人喜欢,我住的房子多少人想住,我开的车多少人想开,我的游艇,这个就没多少人想玩了,因为他们都还没到这种境界,我的女人,多少人想睡,但都被我一个人占了,我都是爱的。当然,还有,我是一个很热衷慈善事业的人。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能这样地剖析自己,我顿时对他充满了敬意。他是行业的传奇,这次果然是耳听为实。回去以后我写稿到了深夜,因为我知道这种地位的人,当他面对一个听众的时候和面对十万个听众的时候,说的话是不一样的,我得趁他酒醒之前把稿子发了。他酒醒的比我想象的快一些,在凌晨四点的时候,我接到他秘书的电话,要求我把稿子发过去让他审一下,报纸是4点30分下厂印刷,一旦印刷,一切都成既定事实,虽然这段话可能会对他造成非议,但我的内心其实是欣赏这段话的,这段话有情有义。我借口自己还在写,4点45分把稿子发给了他。

    他回了一个电话给我,说影响不好,怕竞争对手拿这个来做文章,影响股价。

    我说,我认为不会的,况且我认为您是一个非常随兴的人。

    他说,我在随兴前都会预估代价的,那是酒话,不能写。

    我说,可是都已经下厂了。

    他说,那是不是和你说话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了。

    我说,是的,其实您早一点告诉我,我就可以??

    他打断我的话,说,嗯,就这样。

    我还是有点忐忑不安。我觉得是否太直面人性了,真实总是没有错,但我们的面具只要不狰狞,是不是已经足够。我有些后悔,觉得其实应该缓一下,上隔天的报纸也没有错,毕竟只是一个人物专访,不是新闻事件。但是新闻事件很快就发生了。我接到主编一个电话。这是我第一次接到主编电话。他说。你搞个鸟,印厂都停了。

    我说,为什么。

    主编说,上级单位要求我们停止印刷,说是你的那篇稿子出了问题。你不会写完以后和人确认一下么。到点了不能准时出街怎么办,我们要重新做版,有没有替换的稿子?

    我说,没有。

    主编告诉我,嗯,就这样。

    在第二天的早上,我依然看见了我们报纸,我马上翻到了我的那一版,我发现文章已经变成了介绍这位富豪对慈善事业的理解。我顿时失去了安全感,我觉得这样铁板一块的事情居然还能翻案。我给我的女朋友打了一个电话,我说亲爱的,原来板上钉钉的事情也是能改变的。

    她说,废话,我们选演员的时候经常这样,不到开机谁都觉得自己会滚蛋。开机了还觉得自己会被改戏,杀青了还觉得自己的戏份会被剪掉,一直到播出了才能踏实。所以我们这个行业都特别没有安全感,你一定要给我安全感。

    我实在不知道应该要怎么给人安全感,因为我深知人总是一边在寻求安全感,一边在寻求刺激感。我宁愿是给人带来后者的人,我也总觉得我是一个隐形的那样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人们看见我总觉得特别踏实。他们难道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消失于这个世界上,我也会骑着一台1000cc以上摩托车,当人们问我去哪里的时候,我忍着恶心,告诉他们,远方。

    盂孟和我在一起一共一年半的时间。当时她刚刚入学,来到这个城市,我相信她会爱上任何一个有工作的男人。我知道我身上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但我想她是误会了。很奇怪,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所以那富豪说的才能触动到我。我从心底星认为我们不能在一起,但就好似去试驾一台自己买不起的汽车,总是没有什么问题。我只是觉得每次带她出去和朋友们吃饭很有面子,走在街上也倍享荣光。我对她没有付出感情,我一直深深地控制着自己,我怎能被一个戏子所伤害。

    我换了一个离开她们学校稍微近一些的房子,孟孟是一个毫不掩饰自己野心的姑娘。而我,我连什么是野心都不知道。我和她在一起的过程里,她总是那么主动。她第—次说爱我的时候,我的心潮真的拍在了沙滩上,但是我没有表露什么。但我发现她经常说“爱”这个词,有一次半夜我们去小店买卫生巾,她喜欢认准一个品牌,但我们走了两家店都没有这个品牌,在走了一公里多以后,我们终于找到了理想中的卫生巾,孟孟捧着卫生巾说,我爱死你了。从此以后,她每次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她对卫生巾说,我爱死你了。那天她还说,喂,你知道么,我现在还没有成名,等我成名了,我们半夜买卫生巾这事就要被狗仔队拍下来。第二天八卦杂志上就有,著名影星我,和一个神秘草根男,你,半夜牵手买卫生巾。到时候你说我应该怎么回应,我先练习练习。

    我说,你就说我是你一个好朋友。

    孟孟说,那不行,太假了,而且多伤害你。

    我说,你就说我是女扮男装。

    孟孟说,那更不行,那我变成拉拉了。

    我说,你就说,我是你哥哥。

    孟孟说,那也不行,你刚才亲我脸了,记者肯定都拍进去了。

    我说,你就说,我是??

    孟孟突然间生气了,她说,你觉得和我在一起很丢脸么,你就不能让我说我是你男朋友么,哦不,我都被你气糊涂了,我是你女朋友么,你们这些文化人,你觉得和一个艺人在一起很丢人么?

    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人都有各自的自卑,在她心里,我居然是一个文化人,而她只是一个戏子。我隐约能够知道了她的家庭组成,我问她,你爹是做什么的?

    孟孟扭了一下头,语气复杂,说,他是个写书法的,算是个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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