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看看玛蒂尔达,见她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吴尽欢的脸上,其中充满着期待,他忍不住提醒道:“吴,并不是杰森。”
不要对他讲什么杰森死了之后,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吴尽欢,这种诡异的事情,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
杰森就是杰森,吴尽欢就是吴尽欢,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
如果吴尽欢是杰森的私生子,这他倒是更愿意去相信。
玛蒂尔达明白他的意思,她目光幽怨地瞪了布里一眼。
后者耸耸肩,撇撇嘴,没觉得自己哪里得不对,虽然他也希望杰森还活着,换了个身份,换了副皮囊,又回到他们身边,但这种希望不切合实际。
吴尽欢对玛蒂尔达歉意的一笑,道:“国内还有很多事,明,我必须得回去了。”
玛蒂尔达难掩脸上的失望之色,强颜一笑,道:“既然这样,我也无法再强留你了。这次鬣狗的目标虽然是我,但毕竟是你破坏了他们的行动,你也要心他们报复你。”
吴尽欢点点头,道:“我知道。”
翌日,吴尽欢在项烈等喻家影卫的陪同下,离开法国,乘坐飞机回到中国。
抵达S市后,他根本没有出机场,而是马不停蹄的又乘坐飞机,飞往N市。
成立振业银行的事,他已经和玛蒂尔达谈妥了,没有什么还需去向喻振英报备的。
至于下周四,如何接待玛蒂尔达,又如此保障她在中国的安全,那就是老头子的事了,这并不归他管,而且他相信,有喻家影卫的保护,玛蒂尔达在中国也不太可能发生意外。
吴尽欢离开N市有一个多月,受伤的金和项猛早已痊愈,得知吴尽欢返回N市的消息,他们都有去机场接机。
见到吴尽欢从机场出来,众人喜形于色,纷纷迎上前去,齐声道:“欢哥!”
他们一个个都是神采奕奕,与之相比,吴尽欢反而是一脸的倦意和病态,脸色也白得不太自然。
他环视一圈,金、项猛、尤回、叶末、夏、山猫等人都来了,他向众人含笑点下头,问道:“我不在期间,船厂的情况怎么样?”
金回道:“一切正常,船厂已经上了正轨,几条生产线,现在都在日夜赶工。”
吴尽欢了一声很好,向众人甩下头,道:“上车再。”
他们一行人走出机场,乘车回往市内。
路上,金心翼翼地道:“欢哥的脸色不太好。”
吴尽欢有些费力地在座椅上挪了个舒服的位置,他是带着一身的内伤回来的,脸色能好才怪呢!
他道:“我在法国,遇到点意外,受了很重的撞击,应该是有些内伤。”
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尤回扭回头来,正色道:“欢哥,我帮你把把脉。”
吴尽欢感觉好笑地问道:“回回,你还会中医?”
尤回一本正经地道:“功夫和中医本就是相通的,不分家,练武的不会点中医,那就是个残废。”
他的话有些夸大其词,但也不完全是错误。
就以拳击手、运动员来,他们若想在比赛中脱颖而出,需要大量的训练,在他们的背后,都是有一整个医疗团队的。
习武之人也不例外,若想把功夫练精,练得出神入化,也需要大量超负荷的训练,而在训练的时候,人体是不可能不受伤的。
请不起医疗团队怎么办,只能自己学医,也只有自己懂得了医术,才能明确的知道,自己在平时训练的时候,怎么做才可以有效避免受伤的情况发生。
尤回帮吴尽欢把了会儿脉,眉头紧锁,道:“欢哥的脉搏又乱又微弱,内伤不轻。”
如果吴尽欢不他受了内伤,他恐怕都要认为他已经病入膏肓了。
当然,尤回的中医也就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准,不可能十分精通,他毕竟不是主修中医的。
吴尽欢笑了笑,不以为然地道:“休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尤回担忧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多什么。
他们没有去船厂,而是去了古风茶馆。
在茶馆里休息了一会,吴尽欢便动身回了学校。
已开学二十多,他才返校报道,即便有辅导员杨媚帮他顶着,在校方那边也不过去。
不过见到吴尽欢本人的时候,原本想发火的系主任,也发不出来火了。
吴尽欢的脸色太难看,难看到不是大病初愈,而是还处于大病当中。系主任还关切地询问他,目前的身体状况如何,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可以考虑休学一年。
谢过系主任的好意,吴尽欢表态,自己的病虽然没有完全痊愈,但并不影响他上课。
听他这么讲,系主任也不好再多什么,只提醒他,如果感觉身体不舒服,需及时向导师请假。
得到系主任这句话,倒是让吴尽欢的心中暗喜,以后他旷起课来更自由了。
离开系主任的办公室,刚出门,正好看到了杨媚站在外面。
杨媚打量他一番,皱着眉头问道:“你得了什么病?”
她原本以为吴尽欢一再推迟返校,是在外面玩野了,不想回校上课,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病了。
吴尽欢面不红心不跳地道:“车祸。当时受了很重的撞击,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原本想在医院里再住一阵子,但转念一想,我要是再不回校,辅导员就要把我的电话打爆了,所以,我只能咬着牙,坚持出院,坚持回校上课!”
他这么,倒是把杨媚都得满心愧疚,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十恶不赦的坏事。
她又是担心又是气恼地道:“你出车祸住院,为什么不直接对我?”
在电话里,吴尽欢只是以家中有事做敷衍,根本没提他出了车祸,还住进医院的事,如果他早些明,她也不可能一给他打好几个电话,一再催他返校。
吴尽欢笑嘻嘻地道:“我是怕辅导员担心嘛,毕竟我们的关系‘不太一般’。”
他这话,把杨媚成了大红脸,自然而然地想到那自己在便捷酒店中的窘态。
她强掩尴尬之色,故意冷着脸,问道:“你现在能不能走?用不用我扶你回宿舍?”
“你不,还没什么感觉,你这一,腿还真有些疼了,你扶我一把吧!”吴尽欢是打蛇随棍上,有人扶着走,他也懒得自己走。
杨媚忍不住翻了翻白眼,气不过地道:“你是怎么走到这的?”
从学校大门走到主楼系主任的办公室,不需要人扶,现在要回宿舍,就需要人扶了?这个厚脸皮的家伙!她在心里暗骂了一句。
虽然嘴上是这么,心里也这么想,还满脸的不乐意,但她还是扶住吴尽欢胳膊。
她不碰他还好点,一碰他的胳膊,他立刻变得呲牙咧嘴,连声道:“疼、疼、疼——”
杨媚吓了一跳,像过了电似的,急忙收回手。
这回吴尽欢倒不是装的,而是真的疼,在与特雷西纳搏斗的过程中,他的手臂受伤最重,臂骨挫伤,虽没到打石膏的程度,但碰一下还是挺痛的。
见他额头都冒出虚汗,杨媚紧张地问道:“你……你怎么了?手臂上有伤?”
吴尽欢缓了一会,吁了口气,向杨媚抬了抬左臂,道:“辅导员,你还是扶我这只胳膊吧!”
杨媚被他吓得不清,走到他的左侧,心翼翼地扶住他的左臂,问道:“这回怎么样,还痛吗?”
吴尽欢扭头对她一笑,道:“这回好多了。”
杨媚是像搀着病号似的,把吴尽欢扶出主楼的。两人走在校园里,也引来不少过往学生的侧目。
吴尽欢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和那个杨明怎么样了?”
突然听他提到杨明,杨媚怔了一下,面露不悦之色地问道:“好端端的,你提他做什么?”
“随便问问嘛!”吴尽欢笑嘻嘻地道:“你俩都姓杨,该不是亲戚吧?”
杨媚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而后目光幽深地道:“我已经和他分手了。”
停顿了一会,她幽幽道:“或许正是因为同姓的关系吧,当初刚认识的时候,彼此才会容易生出亲近感,而亲近感又会很快变成好感。”
吴尽欢对此不置可否,走到一半,他看到路边有自动售货机,他正好感觉口渴,差点脱口出:丫鬟,去帮我拿瓶水来!
他含笑道:“辅导员,麻烦你帮我买瓶水。”着话,他费力的抬起右臂,想要掏钱,杨媚连忙道:“我去给你买。”
着,她放开吴尽欢的胳膊,快步走到售货机前。
吴尽欢笑吟吟地提醒道:“我喝可乐。”
杨媚回头道:“你伤了骨头,正缺钙,还要喝可乐?”
“我要喝甜的!”
“我只能给你买矿泉水。”
“……”吴尽欢叹口气,早知道,还不如自己去买呢!
过了一会,杨媚拿了一瓶矿泉水回来,还体贴的帮他拧开了盖子,方把矿泉水递给他。吴尽欢接过来,看着手中的矿泉水,嫌弃的瞥了瞥嘴角。
他是个口腹欲很强的人,这也让他养成一些不太好的习惯,比如他从不爱喝清水,要么喝茶,要么咖啡,最次也是喝饮料,如果这些都没有,只能喝清水的话,他也会加片柠檬或者加些糖进去。
现在确实口渴了,他拿起矿泉水,咕咚咚的喝掉大半瓶,水珠顺着他的嘴角不断滴淌下来。
杨媚在旁看着,无奈地摇摇头,边掏出面巾纸,边提醒道:“你慢点喝,又没有人跟你抢!”
等吴尽欢放下水瓶,杨媚拿着面巾纸帮他擦了擦嘴角,毕竟吴尽欢一手拿着水瓶,另只手又是不能动的,现在她是真的把他当成病号来照顾。
不过,她这个擦嘴角的举动,就让两人的关系显得太亲近了。她刚把吴尽欢的嘴角擦完,猛然间,两人的身侧传来一声怒吼:“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