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风波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闫志洋 本章:3.风波

    目击者叫小秋,是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女孩。此前,小秋也曾经试图向当地刑警反映这个情况,不过小秋的话太让人匪夷所思,因此无人重视。

    当沈玄和黄怡婷见到小秋的时候,发现这个孩子怯生生地站在门口,望着两个陌生人,说道:“我……我看见一只怪物。”

    沈玄立刻好奇地问道:“小妹妹,你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怪物啊?”

    “一条狗,一条长着尖牙、会笑的狗。”女孩显然回忆起来还是有些害怕。

    “你是在哪里看到的?”黄怡婷微笑着问道。

    “是在王叔死的那天晚上。”小女孩回忆道。

    原来,当天晚上,小秋因为英语课走神,被老师留在学校抄课文。而且老师要求,小秋进门的时候,必须要用新学的英文——May I come in?

    可能是因为小孩子太紧张,虽然抄完了课文,却始终想不起来那句话怎么说,于是小秋就一直在教室里等着,直到她发现老师办公室的灯熄灭,才离开。当她走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她经过镇口的时候,见到一条狗在转悠。

    有些委屈的小秋捡起一块石头,向那条狗打去。那条狗吃痛,连忙向旁边的玉米地逃去,一边逃,一边发出“哧哧”的笑声,那笑声小秋好像听到过,但是记不太清了。

    第二天一早,小秋便听大人议论,王兴国可能被狗咬死了。她便向大人讲起此事,大人没有在意,以为是孩子在胡言乱语。怎么会有会笑的狗?退一步说,如果是那条行凶的狗的话,为什么不袭击弱小的小秋,而选择强壮的王兴国呢?

    听完小秋的叙述,沈玄和黄怡婷两个人对视了一下,立刻回到临时指挥所,向吴华忠汇报了此事。

    据黄怡婷推断,小秋口中那条“会笑的狗”极有可能就是行凶的罪兽,而且这只罪兽极有可能是被人操控的,它之所以没有对弱小的小秋下手,而选择王兴国,正说明它有强烈的目的性。

    而根据刘畅所说,在第一起案件发生之后,刑警队已经进入了白旗镇,紧接着发生了第二起凶杀案,极有可能那只罪兽还未离开本镇,应该立刻加派人手,对白旗镇展开地毯式搜索。

    不过沈玄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同意黄怡婷关于罪兽可能具有目的性这一推断,只是他觉得罪兽之所以袭击人类,还是因为食物,可能并非人为操纵。

    “你怎么总是和我作对?”黄怡婷瞪了沈玄一眼说道。

    “我只是说说想法。”沈玄笑着说道。

    “我们的时间可不多,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行凶罪兽。”黄怡婷担忧地说道。

    “但是如果你的推理错误的话,说不定会更浪费时间,走进死胡同啊!”沈玄解释道。

    “好了,你们俩别争了。”吴华忠摆了摆手,制止了两人的争论,说道,“现在先调查清楚两名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如果有人为操作,他们之间应该有交叉点,这样搜查起来更有针对性,否则,白旗镇五百多户人家,就算是查,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而且会打草惊蛇。”

    吴华忠说完,卞虎和宋一也回来了。这两个人按照吴华忠的指示,重新对两起凶杀案的案发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查。他们在两处案发现场都发现了细碎的脚印,从痕迹来看,很像是狗的脚印。这一点与小秋所目击到的那条“会笑的狗”十分吻合。

    除此之外,卞虎和宋一还发现了一些新情况,那就是他们在第二个死者卢承明家的炕上发现了一些黑色颗粒。卞虎已经将那些黑色颗粒进行了取样,送到检验部门进行化验。

    综合上面的情况,吴华忠认为行凶的罪兽极有可能就是那条“会笑的狗”。基于黄怡婷的推测,吴华忠请求刘畅配合,对镇子进行监控,如果是人为操纵,一方面要防止罪兽离开镇子,另一方面也不要打草惊蛇,以免操纵者毁尸灭迹。

    从这只罪兽的行凶过程来看,必定是肉食性的。那么要豢养一只这样的罪兽,肯定需要大量的肉,于是吴华忠命令卞虎和宋一立刻沿着这条线索调查,从镇子的肉店寻找线索。沈玄和黄怡婷继续在当地刑警配合下,调查两名被害人生前的社会关系,希望能寻求到突破口。

    第一天很快过去了,重案组的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这一点让刘畅十分安心。晚上,原本热闹的镇子,因为这两起凶杀案,变得如鬼镇一般,所有人早早回家,屋门紧闭,刑警们则荷枪实弹,在村子内三人一组,进行巡逻,类似的案件绝对不能再发生了。

    第二天下午,卞虎和宋一走访了白旗镇的几家肉铺。这白旗镇,因为距离矿区较近,因此算是比较发达的乡镇,镇子上一共有三家肉铺。为了节约成本,这些肉铺都是收来生猪,然后自己屠宰,他们主要供应镇子上的几家饭店。

    卞虎和宋一几经走访,但是收获甚微。这三家肉铺,几年来一直保持着每天一到两头生猪的屠杀量,而且肉铺老板还表示,最近猪肉的需求不但未增,反而减少,主要是不准宴请,饭店的需求量大大降低的缘故,现在每天能卖出一头猪,就实属不错了。

    宋一怀疑,有没有可能豢养者从外地购买肉类?

    吴华忠再三思索,认为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是极小。因为从外面买猪肉,舍近求远,必定也会引起附近村民的注意,而且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调查的话,那么就成了无头苍蝇,时间有限,根本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调查方式。

    食物这条线索就这样断了,只能期待着沈玄和黄怡婷那边有所发现,扭转案件的僵局了。

    晚上的时候,沈玄、黄怡婷两个人回到了临时指挥所,他们带回来的消息也不尽如人意。被害人王兴国的社会关系并不复杂,他是独生子,母亲去年去世,父亲自己居住,这个人除了是出名的“妻管严”之外,还是个恶名远扬的人。

    村子里的人提起王兴国,哪个都是恨得牙痒痒,巴不得他赶快死,所以他死了之后,村子里的人都拍手称快,老天爷终于开眼,收了这个浑蛋。

    之所以白旗镇人对他这么厌恶,主要是因为他对待自己的父母实在太过恶毒。

    据村民反映,王兴国父亲叫王青雷,就王兴国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就当他是宝贝疙瘩,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王兴国却一点不争气,和现在的老婆李桂花结婚之后,就正应了那句话,叫娶了媳妇忘了娘。

    最开始要求分家,王青雷不同意。王兴国便将老父亲毒打一顿,毒打之后,将老两口赶出家门,无奈的王青雷只能在自己的老宅里与老伴勉强度日。

    王青雷年轻的时候当过教师,退休了还能拿到一些退休金,生活本应该可以。谁知王兴国将父亲每个月的退休金也领走了。老两口只能靠种地过活,虽然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但老两口经常上顿不接下顿,饥一顿饱一顿。不生病还好,两个人的日子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一旦生病,连买药的钱都没有。幸好,王青雷年轻时读过一些医书,生病了,六十多岁的王青雷就扛着镐头,去山上采药。

    有几次王青雷从山上滚下来,摔得遍体鳞伤,险些丧命。

    记得有一次,王青雷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小腿骨折,肇事者赔偿了王青雷五千块钱,王青雷舍不得去医院,把钱留了起来,忍着疼在床上打滚。这件事被王兴国知道了,当天晚上便来到老宅,翻走了那钱,就留下两百块钱,给王青雷买吃的。

    “老头就是身板硬,要是别人早疼死了!”村民怜悯地说道。那时候王兴国的恶名早就传出去了,有些看不过去的邻居给老夫妻送点吃的、止疼药之类的。

    可是老天像是故意要折磨这对老夫妻一样,在老头刚好不久,妻子忽然身体不适,老人拿着那省下来的两百块钱带着妻子去了医院,结果如晴天霹雳一般,妻子身患绝症。这简直是天大的玩笑,医生劝说他们住院,但是他们哪里有钱住院啊!

    两个老人在医院花光了所有的钱,从县医院相互搀扶着,一路哭着回到了那个残败的家里。妻子安慰他说,没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马上七十岁了,不亏了。

    王青雷苦笑了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是痛苦。妻子的病让她极度痛苦,那种痛苦是常人无法忍受的,每一天都像生孩子一样,妻子在床上疼得打滚。为了能买几片止疼药,王青雷第一次主动找到自己的儿子王兴国,谁知王兴国又对王青雷一阵拳打脚踢。

    回到家,妻子看到王青雷的样子,浑浊的眼泪顺着眼眶不停地流。后来邻居拿来了几片止疼片。妻子舍不得吃,平时就算是疼,也强忍着,怕老头看了心疼,直到无法忍受的时候,才舍得吃一片。

    其实,对于她来说,止疼片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极度的疼痛,让她的脸部早已经变形,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最后妻子实在忍受不了了,她抓着王青雷的手,颤声说道:“让我死吧!帮帮我,我实在受不了了!”

    起初王青雷不同意,后来他也受不了妻子死去活来的样子了,他给妻子倒了一杯农药,守在妻子床前,妻子怕剂量不够大,死不了,要来了整瓶农药,其实王青雷知道,妻子是怕他跟着她死。

    妻子死后,刑警队很快查出了案件真相,法院认定,王青雷协助妻子自杀,有罪。但是考虑到其年龄和身体,被判了三年监外执行。同时起诉了王兴国,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可是实际上,王兴国却因为这件事,对父亲更加憎恨了。

    沈玄和黄怡婷讲完这件事叹了口气,说道:“卢承明的人际关系相对复杂得多!”

    经过二人走访调查,卢承明在县城内开了一家宠物商店,而且生意一直不错。做生意接触的人相对较多,但是在村子内,他的人缘却很好。

    至于他和王兴国,两个人几乎没有交集。

    一个是臭名昭著的不孝子,一个是成功的宠物商人,这两个人唯一相同之处就是都被罪兽袭击了,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联系呢?

    难道重案组之前的推测是错误的,罪兽是无目的攻击?那怎么解释小秋没有受到攻击这一点呢?重案组进入白旗镇的第二天,调查案件忽然进入了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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