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原来是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二、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的大西军屡立战功。张献忠攻克成都后,他被封为平东将军,位列诸将之首。从刚才射出的那一箭来看,反应奇快、又准又狠,倒是不负其名。

    堂堂平东将军,怎么会亲自来监管采石头这种琐事?阮嵩陡然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他们此行的目的,恐怕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采石料”,而极有可能牵涉重大。

    阮嵩是青城山下大观乡的一名石匠,生在天府之国,原本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幸赶上了各路反贼纷纷起义讨伐大明的烽烟岁月。就在几个月前,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杀入北京,传承276年的大明朝一夕覆亡;而很快地,大西王张献忠先克重庆、再破成都,整个四川陷落了。

    人们都宁可打进来的是李自成,因为张献忠实在太过残暴。据说此人年少时家境穷困,迫于无奈随父亲入川贩卖私盐,由于驮运货物的驴拉屎脏污了当地富商的大门,父子俩被狗腿子硬逼着吞驴粪,父亲被生生逼死,从此张献忠对四川恨之入骨。多年以后,他的大军终于打进了四川,以“澄清川狱”为口号,在蜀中杀人无算,令人闻之胆寒。大西军所过之处,倘若直接投降那还好,如果当地军民敢于抵抗,就会遭受血腥屠杀,留下十室九空的惨景。

    有钱人家纷纷想法子逃离四川,阮嵩这样的穷人无路可去,只能听天由命。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命实在不算好。张献忠突然下令,要征用三百名石匠到青峰山采石,身为石匠的阮嵩正好在青城山脚下,也在征召范围内。

    他无从抗拒,就这样被押到了青峰山,但平东将军的出现已经让他意识到此行的特殊。而进山的路途更加让他感到不对劲。士兵们经过了好几处适宜采石的采石场,却都没有停住脚步,而是不停地驱赶着石匠们往青峰山深处走去。除此之外,山里出现了比石匠人数更多的士兵,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处险要的所在。前方突然窜出几只野生的大猴子。青城山的猴子向来习惯了向人乞食,眼下见到一大帮人过来,多半把他们当成了当地山民或者游客,二话不说就扑将上来。

    张可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光,又举起了手中的硬弓,但弓箭还没有发出去,一旁却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老爷,不要杀它们啊!”

    张可旺并没有放下弓,只是把头转了过去,正看见阮嵩那张充满乞求的面孔。他冷笑一声:“哦?你是想命令我?那么给我一个不杀它们的理由,否则的话,我杀了你。”

    阮嵩浑身冷汗直冒:“老爷,我、我……它们是我的朋友。”

    “朋友?”张可旺微微一怔,放下了弓箭,“说说看,怎么个朋友法?”

    “我就是喜欢猴子,经常放着正经的石匠活儿不做,跑到山上去喂猴子,这一片的猴子基本都认识我,和我很亲近。我还照着它们的模样捏面人……”

    “都认识你?亲近你?”张可旺若有所思,“那么,如果我让你指挥猴子,它们会听你的吗?”

    “只要给我足够的喂它们的食物,它们肯定听我的!”阮嵩自信地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冲着那几只猴子招招手,猴子们果然乖乖地窜了过来,围在他身边,显得很是亲昵。

    “如果要让这些猴子带路呢?”张可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突然变得听话的猴子。

    “只要是人能走得了的地方,我想是没问题的。”阮嵩说。

    张可旺短暂地思索了片刻,忽然又笑了起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居然很温和,反而让阮嵩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其他人原地扎营,会有人送帐篷食水过来。”张可旺高声命令说,“至于你,跟我来。”

    阮嵩很快就明白了张可旺想要让他做什么,那是一个乍一听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原来是张献忠听闻传言,在青峰山某处有一个“灵穴”,集天地之灵气于一体,风水极佳,若能在那里修建坟墓,可保大西朝万世基业。而这个灵穴所在之处,据说只有猴子才能找到。

    然而阮嵩听完之后却心头一震,虽然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灵穴或者万世基业到底是真是假,但千真万确的,青城山的猴子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每隔几年,这里的猴子都会产生一种不被旁人注意的骚动,只有总是和猴子很亲近的阮嵩才能注意到这样的变化。每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猴子就会失去和人类嘻戏讨食的兴趣,甚至变得暴躁而充满攻击性,成群结队地躲入深山。阮嵩曾经尝试着跟着这些猴子,想要看看它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干些什么,但一来越往深处道路越艰险,猴能走,人难行;二来当他跟得久了之后,猴子们竟然会对他充满敌意,做出攻击的威胁。所以最终他也没弄明白这种奇特的骚动到底从何而来,但却对这种周期算得很准确:每三年一次。算算日子,今年的“骚动期”马上就要来了。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阮嵩想,张献忠是算准了日子才派他的义子来这里的。他一定是打定主意,由士兵们找到灵穴,然后立即派石匠去修建墓穴。不过在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这个猴子王之后,张可旺可以省掉很多力气了。

    有了士兵们开山劈路,阮嵩的跟踪十分顺利。他熟悉和猴子有关的一切,能够从一切声音、气味、粪便、痕迹中找到猴子们的去向。几天之后,他找到了一个狭窄到几乎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岩缝,那些暴躁的猴子就是从这个岩缝钻过去,然后消失不见的。

    张可旺估量了一下那个岩缝,派出一名身材较瘦的士兵,命令他钻过去查看一下。士兵小心地贴着岩缝钻了过去,一小会儿工夫之后,岩缝那边突然传来他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里充满着痛苦和恐惧,听得阮嵩只觉得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很快地,叫声消失了,士兵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岩缝那边只剩下猴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而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血腥味儿。

    “看来找对地方了,很好。”张可旺并不为损失掉一名士兵而感到可惜,反而十分满意。他冲着阮嵩勾了勾手指头:“你,过去看看。”

    阮嵩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过去送死吗?”

    “别人去是送死,你不是猴子王么?”张可旺皮笑肉不笑地把手放在刀柄上,“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猴子都喜欢你,它们不会伤你的;如果你说的是假话,猴子不杀你我也会杀你。所以,过去吧。”

    阮嵩知道张可旺的命令不容抗辩,否则的话,他的脑袋顷刻间就会落地。他只能强忍着恐惧把身体缩进那道岩缝,摸索着向前一点一点移动,每走一步都担心自己会被岩缝卡住,生生饿死在里面。好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他还是走出了那道狭长的岩缝,眼前一下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谷地,面积不小,从峡谷顶端投射下来的阳光照亮了谷地上的一切。阮嵩第一眼就看见了猴子,数以百计的猴子,一个个神情狰狞,充满了狂暴的情绪。在它们的身前,躺着先前那名士兵的尸体,早已经被尖锐的猴爪撕扯得血肉模糊,肠穿肚烂,很多地方露出了白骨。

    太惨了。阮嵩不敢多看。他移开视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出两步,猴子们立刻围了上来。它们一个个张牙舞爪,双目赤红,露出口中尖利的牙齿,阮嵩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抱着头缩成一团,等待着想象中被猴爪袭击的剧烈痛楚。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好久,他试探性地睁开眼睛,发现猴子们似乎还是认出了他,尽管还是一个个一脸凶相,却强行控制着它们的情绪,并没有扑上前来击杀他。

    他心里微微一宽,慢慢站起身来,想到张可旺的弓箭和腰刀,知道自己没有任何退路,只能迈开步子向前走。猴群仍然死死盯着他,但还是让开了一条道。在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散发出强烈腐臭气息的山洞。阮嵩来到山洞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洞里面太黑暗,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隐隐见到几个绿色的光点。

    是什么东西在幽暗的山洞里泛着绿光?

    阮嵩有些好奇,把头探进了山洞里,突然之间,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把他一下子卷了进去。没有任何实体,那只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瞬间拖进了山洞深处,然后压倒在地上——就像是空气忽然有了重量。他的整个身体都不能动弹,只能勉强梗着脖子抬起头,这一看让他差点魂不附体。

    ——在他的身前,有一大团正在缓缓蠕动着的巨大黑影。黑暗中他看不清具体形貌,但可以隐隐分辨出这个东西形状近似椭圆,有点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但整体是柔软而蠕动着的。在这块“岩石”的正面,有四五个绿色的光点忽闪忽灭。

    阮嵩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光点是这个东西的眼睛!这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可怕的怪物,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着他。

    他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只感觉那股腐臭味一直缭绕着自己,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气体流动流遍全身,就像是在检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紧跟着,那股无形的力量拉开了他的衣襟,把里面装着的东西都抖了出来。当天被抓的时候出门太急,衣兜里只有一张汗巾,几枚大西朝发行的大顺通宝,以及一个刚刚完成的小面猴。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翻检了一番,一枚大顺通宝和那个小面猴一起漂浮起来,升到半空中。阮嵩明白,这个怪物是在仔细地观察这两样东西。他一时想不通,为什么怪物会对这两样玩意儿产生兴趣。

    过了一会儿,怪物发出一声近似于喘息的奇怪声响。这一声响就像是一个信号,猴子们一下子涌进了山洞。这一次,它们再也不顾及和阮嵩多年的友情,七手八脚地把阮嵩抬了起来,就像抬着一根木头一样,抬出洞去。他试图挣扎,换来的却是猴子们几下重重的抓挠和撕咬,令他再也不敢造次。

    猴子们把他抬到空地的边缘,扔到地上,然后几只身材特别壮硕的猴子推动着几块大石头爬到他身前。它们高高举起石头,准备向阮嵩的脑袋砸下去,阮嵩没有丝毫反抗能力,只好闭目等死。

    但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几声尖锐的破空之响传来,几只猴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倒地,胸口都插着一支利箭。不用看,光听声音,阮嵩也知道这些救命的箭支来自于张可旺。这一刹那,原本凶神恶煞的张可旺在他心目中简直就是救命的神仙。

    不只是张可旺,张可旺所统领的士兵们也一起出现了。他们全副武装,兵器精良,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就杀光了这些猴子。到了这时候,阮嵩才想起一个问题:那道一线天一样的岩缝如此狭窄,自己都只是勉强挤过来,比自己强壮得多的张可旺是怎么过来的?那么多的士兵有是怎么过来的?

    他扭头看向岩缝,不由得大吃一惊:岩缝被整个凿开了,虽然还是很狭窄,但已经足够让一个壮汉通过了。

    “真么想到啊,你的命居然那么大,”张可旺来到阮嵩身边,语气里既有些嘲讽,也有些惊奇,“五天了,你居然活了下来。”

    “五天?什么五天?”阮嵩莫名其妙,“我来到这里只有一小会儿啊,恐怕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吧?”

    后来阮嵩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只在山洞里呆了不足一个时辰,怎么会外间就过去了整整五天,让张可旺有时间调集石匠凿开石缝,阴差阳错地救了他的性命。

    不过在当时,他也无暇去细想,因为还有更加吸引人视线的一幕——士兵们用长长的绳索捆住了那只怪物,把它从山洞里拖了出来!到这时阮嵩才真正看清楚了怪物的样貌。它就像是一大块浅灰色的肉块,没有四肢,没有头颅和面孔,只是在身体的前端有那几只绿色的眼睛。只看了几眼,他就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转开头。

    这之后,石匠们被强迫着以怪物所呆的山洞为基础,开始在那里不断开凿挖掘,逐渐修建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怪物也被押运进了建筑物的最深处,不知道要放在那里干什么。辛劳干活之余,阮嵩也忍不住要猜测,这个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个灵穴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张献忠修建这个结构奇特的宫殿,到底要干什么?

    反正,他绝对不相信这里仅仅是一个可以保佑王朝的风水宝地。从那个污秽而邪恶的怪物身上,他能够感受到一些深入内心的恐惧,足以令人战栗的恐惧。那是一些超越了王朝更替兴衰的绝大秘密,可惜以阮嵩的见识,实在无法想得更远。

    张献忠又陆陆续续抓来更多的民伕,和石匠们一起在深山里高强度地劳作了一年,饱受各种折磨,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新的石匠和民伕补充进来。数月后,阮嵩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猴子的帮助逃离了青峰山,从此躲藏起来,直到张献忠兵败被杀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短命的大西王朝顷刻间风流云散,张可旺也恢复了孙可望的本名,在继续抗击清廷多年后,选择投降,引清军入川。

    从大明到大西,再到大清,阮嵩经历了三个朝代,自觉这辈子经历丰富多彩,没有白活。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始终还是那个隐藏于青峰山中的宫殿。大西王朝覆灭后,当年的那些入山的石匠全部不知所踪,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了。他也曾试图再去寻找那座宫殿,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就好像那些原本熟悉的道路被某种神秘力量施展了障眼法。

    那座用无数石匠的生命筑成的宫殿,和宫殿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从此消失不见了。

    倒是过了些年之后,一则流言开始四处纷传:张献忠死后,留下了一处秘密宝藏。

    这则流言说,张献忠多年来积攒了足以填满24间房子的金银财宝。在大西国破之前,他把所有的财宝都藏到了一个秘密地点,并且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标记。至于这些价值连城的财宝具体藏在哪儿,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说埋在锦江河底的,有说沉入岷江的。

    最后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张献忠以采石料为掩护,命令其义子张可旺驱赶着三百石匠,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一座巨型地宫。那些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银财宝,就藏在这个谁也找不到的地宫里。

    三、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四、

    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一起去找姜米的生父杨谨索要与哈德利教授相关的调查资料,杨谨却离奇被杀。在现场的阳台上,冯斯发现了这个头部受创的老妇人。她告诉冯斯说,她是杨谨的母亲,被人袭击了,所以并没有见到凶手的模样。冯斯还应她的要求替她打电话报案。

    几天后,他们又在川东的温泉山庄重逢。这一次,季华是被几个本地黑帮押到山庄的,她的解释是,这些黑帮承诺告诉她杀害杨谨的真凶,以此换取杨谨留下的资料。正是凭借这些资料,人们最终找到了玄化道院的精确位置,并且通过冯斯的附脑引发了那一夜的旷世奇观。

    这之后,季华提前告别了两个年轻人,回到北京,冯斯仅仅是和她通了一两次电话。他对这个娴静慈祥的老人很有好感,隐隐在她身上找到了一点慈爱的老祖母的味道。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季华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往的风度,看上去就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还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真实身份:那个把冯斯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副校长,在学校里主管基建的副校长,真名叫做李济。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处,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那些红色的怪虫悉悉索索爬行的声音。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沉默。他经过几分钟的思考,脑子里渐渐把过往的事件串成了一条线。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来杀我们的,还是来利用我的?”冯斯问。

    李济鼓了鼓掌:“第一个问题就抓住了形势。我要杀你,还能等到现在吗?”

    “那我就暂时放心了,至少可以请你先替我解惑,对吗,李校长?”冯斯把“李校长”三个字咬得很重,不无讽刺。

    “可以,冯同学想要从哪里问起啊?”李济拖过房间里的椅子,悠悠闲闲地坐了下来。在那些红色怪虫的环绕中,她看来半点也不担心冯斯可能会逃跑或者反抗。

    “当然是从这些虫子了,”冯斯伸手一指墙上那些蠕蠕爬动的虫子,“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变成白骨的死人就是它们制造的吧。”

    “它们吞噬血肉是非常快的,”李济狞笑一声,“而且非常听话。我不让它们吃,它们就不会动;我一旦下了命令,没有谁能阻挡它们。”

    “我懂了,你的附脑并不能产生蠹痕,只能制造这样的怪虫,所以算得上是低级的附脑,对吧?”冯斯想起了之前在东北小城遇到过的翟建国。他的附脑把他变成了蜘蛛样的怪物,甚至可以吐丝结网,却无法产生蠹痕。

    这个问题显然触碰到了李济的痛处,她重重地一跺脚:“都怪那个姓王的臭娘们!那个姓王的臭丫头片子!要不是她逼我……”

    “姓王的丫头片子?”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叫王璐的胖乎乎的姑娘,对么?”

    李济并没有回答,但她目光中那种似乎要把什么东西生生嚼碎的刻骨仇恨已经让冯斯明白了答案。他苦笑一声:“原来你并不属于黑暗家族,而是被王璐指使的。最早的时候,也是她要你把我爸爸骗到北京的吧?我想,那些跑来追杀我们俩的人,多半就是收到了她故意泄露的消息。她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比起范量宇那样坏在明处的,恐怕更加危险呢。”

    “谁危险,谁不危险,关我什么事?”李济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我反正是活不长了……”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线吧,”冯斯说,“你被王璐胁迫了,被她强行移植了附脑,又或者是被欺骗移植了附脑,具体哪样已经不重要了。总而言之,你以看风水的名义把我爸骗到北京来,同时王璐故意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一个家族,他们对我下了手,尽管没有得逞,却成功把我拖下水了。我成为了这个变态世界的一员。”

    “是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你的责任!”李济紧咬着牙关,“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的学校里,王璐根本不会对我下手,这都是为了你!”

    “谁是谁非回头再说吧,从那以后,到我从贵州山区返回北京,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没有对我下手?”冯斯又问。

    “因为王璐想要观察你,”李济说,“那时候你虽然被确认为天选者,但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能干些什么,谨慎一点的家族都不会轻举妄动。”

    “但是詹教授的到来,却让各大家族都有些忍不住了。詹教授是被蠹痕杀害的,应该不是你干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吗?”冯斯问。

    “我不知道,但多半是王璐的人,袁志何也是。”李济说,“当时我正好……身体不适,所以王璐应该是派了其他人去杀的他们。她故意把场面做得很大,目的就是要警醒其他的小家族不要多管闲事。”

    冯斯侧头看了一眼姜米,只见她面色苍白,目光里流露出恨意。他拍了一下姜米的胳膊,示意她镇定,然后接着问:“但是后来的杨谨总是你杀的了,对吗?”

    “是的,那是我。”李济点点头。“我杀死他,抢到了资料,还没来得及离开,你们就又出现了。我没有办法,只好伪装一下身份。因为我是学校的副校长,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认识我,所以先问了你一句:‘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如果你认出我来,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学生,但你并没有那么说,我就放心了。以我的年龄和外貌,冒充一下杨谨的母亲实在太简单了,这样也最不容易引起你的疑心。”

    “是啊,谁会想到凶手能那样堂而皇之地直接在杀人现场冒充死者的母亲呢?”冯斯苦笑一声,“而我也想起了那天看到你的时候为什么微微觉得有些别扭——杨谨穿的是居家的服装,你却穿着出门的正装。只是你的气质……确实让人感到亲近,我忽略了这一点。”

    李济凄然一笑:“我的气质?自从移植了附脑之后,我已经记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了。”

    “当时你主动提出等警察来,其实是知道我更怕麻烦,所以可以先把我吓走然后你再离开。后来我报警之后,你一定是趁着警察到来之前就赶紧逃走了。”冯斯说,“不过后来呢?你去川东也是为了紧盯着我?”

    “那是王璐的命令,我别无选择。”李济木然地说,“那些所谓挟持我的本地黑帮,其实都是属于她的家族的外围成员。她的目的就是不让你直接得到所有的答案,而是要把你引到玄化道院的消失之地,争取利用你的附脑去带来一些特殊的催化。”

    看来和梁野所安排的王欢辰属于同样的性质,冯斯想,这些大家族果然都会留后手。

    “最后她果然成功了,”冯斯闷闷地说,“我一直以为那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为了不让我得到真相,但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引诱我自己去发掘真相,这样我才能出现在正确的地点,和玄化道院发生感应,并且最终得到那朵黑色的花。那朵花,才是王璐的终极目的。”

    李济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我曾经认为她的安排过于冒险,她却说,她很相信你的头脑,尽管不能使用蠹痕,却比一般的守卫人更加能创造奇迹。按照计划,我想办法把你逼上了摩天轮,再偷偷释放我的魔虫,杀死了那些闲杂人等。当时我不是头上有伤口么?其实那伤口是我自己弄的,一方面是为了让你相信我受到胁迫,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我的血液释放魔虫。你得到那朵花,然后我伺机把花夺走,交给王璐,就算是交差了。可是谁能想得到,前面的一切都在算计中,你的血也的确能够从虚空中抓出那个木盒,却也同样能令那朵花枯萎。一个意料之外的小小失误,满盘皆输。”

    “好在你并没有放弃希望,木盒里也有了新的线索,所以我打定主意,假装回北京,其实车到了机场后我并没有登机,而是返回到市区,继续留在川东悄悄监视你,希望能找到补救的办法。”李济继续说,“原本一切进行得很顺利,你们从那个还俗的道士手里找到了新的指向,我只需要跟着你们,就可以找到那种黑色花朵的源流之处,或许能得到一朵,完成和王璐的契约。可是……我被人偷袭了。”

    “偷袭?”冯斯一愣,“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李济很是恼火,“那个人打晕了我,又把我捆绑关押起来。等我醒来挣脱后,你们俩已经离开了,而且还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你们的行踪。”

    “难怪后来你专门打了个电话过来。我以为你真是关心我们呢,结果是为了打探我们的行踪。我当时纯粹是不想让你担心,骗你说我们在四处游玩,结果你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铤而走险监听绑架我的朋友……你还真是个人物啊,李校长。”冯斯摇摇头。

    “我只是想要活命。”李济喃喃地说,“如果不能替王璐找到黑色的花,她就不会给我‘酒’,我会被附脑吞噬的。”

    “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我们在川东小城的时候,在你杀了那些人之后,我们分别受到了警方的盘查。我明确地告诉了警察,你名叫季华,是杨谨的母亲。他们只需要稍微一查就会发现这是个谎言,为什么你会安然无恙?”

    “这也是我所困惑的,”李济说,“当时我硬着头皮告诉他们我就是季华,只是身份证被黑帮扣押找不到了,心里却很明白,在网络时代,这样的谎言几秒钟就能通过鼠标和键盘的轻点查询数据库被戳穿。事实上当时我以为我肯定完蛋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后来竟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到现在我都还想不通,只能猜测或许警察局里也有王璐的下属,偷偷做了手脚?”

    和李济有关的一切总算是基本上水落石出了。虽然还有一些细节存在小小的疑惑,但大体上,过往的事件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相比起当初守卫人们任由冯斯肆意妄为、借此观察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这一次王璐算得上是一直在主动地利用他。王璐先从詹莹那里获知了大量细节,很清醒地判断出,冯斯那颗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特殊头颅,或许是令玄化道院的幻影实体化的唯一方法,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安排好这一切,把他诱骗过去。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溅出了一点血,王璐的阴谋已经得逞了。

    冯斯的心里百味杂陈。尽管这一次,他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却仍然是从头到尾被人蒙在鼓里,险些被王璐当枪使了一回。那种无法主导自己命运的无力感再次像深井里的黑水一样,淹到了他的嘴唇。

    “那你现在过来,是想要逼我们带你去找到那个洞窟啰?”冯斯出神的时候,姜米开口说,“但是你恐怕只能失望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天,始终无从下手。现有的线索只是指出洞窟大概的范围在青峰山地界内,却并没有详细的位置或地图,更别提这玩意儿很有可能和”

    “无从下手也必须找到!”李济瞪大了发红的眼圈,让冯斯无端想到“妖妇”这个词,“我的命只剩下不到两天了!要是找不到,我就拿你们陪葬!”

    随着李济的暴怒,爬满四围墙壁以及天花板的红色魔虫开始不安地骚动起来,它们忽散忽聚,聚在一起时像一片血红色的潮水,分散开始则密密麻麻地呈现出无数圆点的形态,让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密集恐惧症发作。

    “看来别无选择了,多活两天算两天,”他叹息一声,“不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让这两个没有任何特殊用处的姑娘留下,行么?”

    “留下是可以的,把她们带在身边我也觉得累赘,”李济嘿嘿一笑,“不过么,我得先做一点事情才行。”

    “什么事?”冯斯陡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但还没等他出言阻止,李济手指轻弹,两只红色魔虫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上飞出,直冲冲地窜向了两个女孩。姜米试图闪躲,文潇岚则试图拍打,但魔虫的动作之迅猛超过了两人的反应速度。它们飞快地粘着在两人的皮肤上,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好像是钻进了血肉里。

    那一瞬间冯斯想起了之前见过的杨谨白森森的尸骨,一颗心差点从胸口蹦出来,极度的惊惧和愤怒让他差点不顾一切地冲向李济,但李济的一句话让他硬生生收住了拳头。

    “别急,她们死不了。”李济淡淡地说。

    姜米和文潇岚惊魂未定地看着自己身上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在小腿上,文潇岚在手肘位置,但却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看样子两人也并没有感到痛楚。

    “这些魔虫,属于妖兽的同类,都是被我的精神所控制的,”李济说,“现在它们只是蛰伏,暂时不会进食,但一旦我死去,或者我给它们发出命令,它们就会在顷刻间把这两个漂亮的小姑娘变成白骨。”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我的事,和她们无关。”冯斯虽然还是紧捏着拳头,但看两人暂时无碍,总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身上带有一种廉价而无谓的英雄主义。”李济说,“如果不拿她们的小命做筹码,我不能确定你会不会干出什么蠢事。”

    冯斯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他用一种深受挫折的口吻说:“既然这样,我们俩这就走吧,李校长。”

    两个女孩都被用魔虫控制住,李济显然也不担心冯斯会玩出什么花样了。她轻松地收回了爬满整个房间的魔虫,那种赤潮一样的视觉压迫随之而散去。冯斯来到门口,伸手准备开门,但他的手指刚刚刚碰到门把手,金属把手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胶泥一样,以一种令人惊诧的柔软迅速改变形状,变成了一个手铐一般的金属圈,把冯斯的手铐住了。

    “今晚可真热闹……”冯斯倒并不显得慌张,也并没有费力去徒劳挣扎。

    李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凶光:“看来,我们是有新的访客了。”

    刚刚收起的魔虫又被她放了出来,这一次没有爬在墙壁上,而是围绕着李济的身体振翅飞动,恍如一团血色的云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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