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反垄断:中国财富大洗牌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朱敏 本章:第十一章 反垄断:中国财富大洗牌

    垄断=劫贫济富——白重恩

    赚了钱之后不给国家不给百姓,自己消耗了,这不就是“济富”嘛。除了统计方法上的变化,有没有更根本性的原因导致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迅速下滑?

    白重恩:当然。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垄断问题的增加。如果说初次分配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垄断。第一,垄断降低了劳动总体收入的比例。垄断企业的总利润比较多,所以劳动收入在企业总收入中的比重就低。第二,垄断导致了劳动收入在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合理,形成垄断的企业工资比较高,其他企业的工资比较低。而且,垄断形成的问题不能靠行政干预增加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来解决。行政性地增加工资,产生的后果是减少了就业。经济学中有一个说法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替代”,劳动成本增加了,就业人口就减少了,就会造成初次分配更不平均。因此,最重要的是打破垄断或者减弱垄断,这才是根本的办法。打破垄断需要很大的政治决心。

    首先,我们需要检讨行政垄断的必要性,到底什么样的行业需要行政垄断,什么样的行业不需要?行政垄断的条件是涉及国计民生、战略性的行业及产业。到底什么样的行业是战略性的?战略性的行业值不值得去保护?值得商榷。比如能源,行业内有三家石油公司和有十家石油公司,如果都是中国人控制,则战略性不会受影响。那么,三家和十家的竞争程度就变得不一样,也就是说,战略性和竞争不一定有矛盾,而人们往往将二者看成对立的。事实上国家利益和竞争不一定是矛盾的。所以说,金融危机在中国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而且也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其实经济危机仅仅是雪上加霜的事情,我们本来就有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有些部门和企业打的是保护民族产业旗帜,表面上关系到国计民生,实际上是关系到他们的既得利益。

    为什么把垄断过程叫做“劫贫济富”?因为垄断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最终是老百姓在消费,只要是垄断产品,价格就会高昂,这就是“劫贫”;赚了钱之后不给国家不给百姓,自己消耗了,这就是“济富”。如果垄断企业能够分红,拿出其中一部分以社保基金的形式转换成劳动收入,就变成了老百姓的收入。所以,这种利益的再分配是非常有益的一种方式,因为一时间打破垄断还很困难,但可以要求垄断企业多分红,打开一个缺口。最近,国资委把10%的股权转移到社保,我认为还是力度不够,企业的超额利润远远超过10%。这些钱其实有些被糟蹋了,有些被分掉了。说白了,你既然赚的是“国家利益”的钱,就得反补给国民再分配。但这种既得利益从政治上来说势力很大,要有足够的压力才有可能推动反垄断的进程。现在没有很好的办法,只能是通过民间倒逼的方式推进,要让老百姓意识到垄断是直接伤害了自己的利益。现在大家只是觉得与己无关,其实垄断的利益本来就是来自于劳动者。

    垄断的坏处有多种,一是垄断利润很高,效率反而很低;二是对创新有极大的影响——垄断企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它是不希望创新的,新的企业成长起来会压制垄断阶层的利益;三是垄断会导致人才资源的配置严重失衡。国家培养的重点大学优秀毕业生都“分配”到了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又不创新,人才成了摆设,浪费严重。原因很简单,垄断企业确实比其他单位收入要高,有利益驱使,不能怪这些学生。垄断的利益有自己的持续生命力,那么多人削尖脑袋往里钻,进去之后就自然会保卫固有的既得利益。这是一条恶性循环的道路,是断送国家前途的事情。那么垄断市场该如何放开呢?有的应该从对国内投资者开放做起,但是对国外投资应当谨慎一点。其实,我们社会资本是很有力量的,尤其是信息通讯行业的准入应该放得更开一些。高科技产业是未来创新的来源,像中关村很多企业有非常好的技术,但由于进入门槛高,需要和垄断者合作才可以进入。所以说,打破垄断很难给出一个普遍性的政策推荐,不同的行业垄断的形式也不一样,所采取的措施也不相同。比如银行业和通讯业,通讯可以放开准入,银行就不能放开准入,银行需要做的是利率市场化。两者之间存在很大不同,政策不能一刀切。

    中国经济是依赖于某些精英们的聪明,而不是市场的选择——魏杰

    中国是一种政府偏好的市场经济。说到体制问题,其实国内颇为严重的是行业行政垄断,这是跟建立市场经济要求不相符的。

    魏杰:现在我们行业垄断太厉害,如石油、石化、通信、公共交通等等,反垄断是大问题。我认为不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可以放开让民营企业参与经营;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可以搞股份制企业,让国家相对控股。国家迟迟不能放开垄断行业的原因就在于现在还是政府本位的体制。

    中国经济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不同于市场经济也不同于计划经济:运作上强调市场经济,但最后控制它的又是政府,而且政府直接参与了这种产业的控制。

    政府本来就是提供服务,另外可以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而现在政府做的是行业管制,什么都需要发改委审批,明显是一种政府偏好的市场经济。

    它依赖于某些精英们的聪明,而不是依赖于市场的选择,一旦出现问题就是危机。吴敬琏先生有个说法是“权贵资本主义”;我把不是平等交换的市场经济称之为“权贵市场经济”,因为它不是简单的市场起作用,而是权贵在起作用,价格是被扭曲的。一是在经济基础上真正走向混合经济,另一个就是在上层建筑上发展民主。只有在民主条件下,才能真正起到限制权贵的作用,才能解决问题。这两个是最见效的办法,但是我们一时难以实现。中国现在恰恰可以做到的是民主监督。随着互联网等信息媒体传播的日益发达,民主监督逐见成效。通过民主监督可以有效约束公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民主选择可能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而推动混合经济体制,就一定要修宪——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如果现在还说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制度并存,已经不符合现实。因为评价一种经济是主是副,主要有四条标准:一是对GDP的贡献,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对GDP的贡献达60%以上;二是对税收的贡献,像浙江税收的80%都是靠民营企业;三是对就业的贡献,90%以上的就业是靠民营企业;四是技术创新,我们去年专利绝大多数是来自于民营经济。

    同时,十七大提出要提高人们的财产型收入,必然要放开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这样就很难讲谁主谁副,再讲就很难自圆其说。所以,走向混合经济时不我待。我们确立混合经济状态就可以消灭行业壁垒、行业垄断,有利于经济发展。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就会自然地消灭垄断。我们的混合经济一种是社会形态,一种是企业形态。成为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就是真正的混合经济,才能真正解决意识形态的问题。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公司化股份制,就是混合经济体制。

    反垄断要靠中央自上而下强有力地推行——张卓元

    垄断就像“玻璃门”,看上去是通的,实际上是进不去的。此前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资源和垄断实现的,垄断行业的壁垒能否被打破?

    张卓元:现在一些垄断行业,民间资本想进入非常困难,包括金融、电信等等,尤其是铁路,“铁老大”的问题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当它一家垄断时,任何费用都算成成本,人们根本搞不清楚它究竟是赚钱还是亏损。解决方法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自上而下”,找一些利益之外的人来设计改革方案。比如对铁路的改革,非得要铁道部同意才能改革,那样就很难办了。已经形成的利益集团,自然要保护自己的收益。所以改革一定要自上而下、有力地推进。

    现在深层次的改革不敢轻易动,既得利益抵制得厉害。这让我想起1994年那次财税改革,朱镕基总理花了很大的精力搞,跑了30多个省,一个省一个省地谈,相当艰苦啊!不过,结果还是比较成功的,现在要想推行那种改革太难了。1998年的改革也值得我们借鉴,比如说金融,为什么那么多中小企业倒闭?就是因为中小银行太少了!当然开放还是会出现监管问题,但是你得先开放再说啊。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打破垄断是很难的,它就像“玻璃门”,看上去是通的,实际上是进不去的。民营企业的负担很重,现在老百姓要办个小企业,那些公安、城管、税务,甚至街道……风气非常不好,明着拿、要,不给就罚!我总觉得反腐力度还是太轻。

    垄断利益集团往往打着国家战略的旗号——盛洪

    垄断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2009年初至今,大型国有企业并购案时有发生,地方政府主导的国企重组不断进行。可以说,历经12年漫长酝酿的《反垄断法》乍一出台,中国新一轮国企整合就掀起了大潮。尽管外界关于央企重组应纳入《反垄断法》约束范围的呼声高涨,但执法部门的态度依然模糊。

    盛洪:在中国,垄断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成为一种政治问题,甚至是宪政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持续时间长,已经演化成一系列的问题,表现为一种系统性错误。这包括,第一,国有企业占用国家稀缺的自然资源(如石油),但实际上没有按市场的水平来上交资源租金;第二,土地亦是如此,大量的国有企业、国有农场、林场是一直不交地租;第三,国有企业14年没有上交利润;第四,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奖金亦不受限制,又挤占了利润。上述问题放在一起,就成了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即政策系统性地偏向于国企以及国企管理层和员工,而损害了全国人民的利益。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全国人民把自己的资源和财产交到一个集团手里,希望他们好好运营,然后希望由此获益。但现在需要警惕的却是,他们拿着全国人民的资源来为自己谋利益,而人民却看不到从中能获得什么。

    因此,人们希望改变这种状况。但现在发现,改变起来又非常困难。由于垄断利益集团往往打着国家战略的旗号,而国有企业往往都是政府创立和支持的,才对政府和执政党产生极为深刻的损害,因为它违反了最基本的产权原则和宪政原则。任何执政者理所当然地要接受一些大家认同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基本的产权原则。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在全国人民面前,一些利益集团公然在偷窃和掠夺全国人民的财产,还自以为理所应当。其实,这样下去,最大的输家就是我们的政府和执政党。那些人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老百姓看到的不是那些人,而是政府,人民会产生对执政党的不信任。

    这件事情我认为是迫在眉睫。说实在的,我很忧虑这件事情,在为我们的执政党着急。中石化的员工人数是国外同等规模企业的15倍。您这是中国知识分子“为万世开太平”的济世情结。但您所指出的这个现象,有没有一些更为量化的数据?

    盛洪:我们现在估计一下,没有上交的地租有多少。第一,我们的国有农场土地约58830万亩,按每亩地租400元算,2007年的地租约是2353亿元;第二,国有矿山占地约1131万亩,按每亩1500元地租估计,也有169亿元。

    还有一个估计,我在“中国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网”上找到了国有居民点和工业用地面积。1984年到1995年的数据是426万公顷,约合7290万亩。2009年8月份35个城市平均地价是3189元/平方米,我假定全国平均是1500元/平方米,以4%推算地租,大约是60元/平方米,每亩将近4万元。还有一部分是工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第七等192万元/亩,以4%推算地租,约7680元/亩。假定居民点用地和工业用地各为一半,最后我们估计的国有居民点和工业用地的租金约为17365亿元。因为有些国有土地已经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出售了,所以等价于地租一次收回。这部分大约有30%,所以要剔除。剔除后,我们流失的国有居民点和工业土地租金约为至少每年12155亿元,这是一个估计。上面几个数,加在一起是14678亿元。我还没有算国有园地租金和国有牧草地租金。这样看来,国有土地每年没有上交的利润是14万亿元,保守估计也有1万亿元;而现在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就30万亿元,每年的财政税收是5万亿~6万亿元。

    再者,中石油、中石化并没有按照市场水平交纳石油资源租金,每吨只交30元人民币,实际上最少按照10%比例租金水平,每吨至少要300~400元,假如1亿吨就是300多亿元。近年国家虽然征收了特别收益金,但这是在石油价格每桶超过40美元之后的征收。还有,就是没有上交的利润。从1994年开始,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记录,虽然规定从2008年上交最多10%,但现在还是没有发现这10%的数据在哪儿。实际上,到2008年,这些年没有上交的利润累计为71811亿元,2009年可能达到8万多亿元。国有资源被占用后,还可以出租和出售。比如,国有农场的场长可以把土地再出租出去,而租金是他们自己享用的;在城市,他们可以出租属于国有的房屋等等。以地租而言,现在每年就达上万亿元,累计起来5万亿元以上是没有问题的。租金按说肯定是归土地所有者的,但这5万亿元的流向就不得而知了。由于国企高管和职工工资与利润挂钩,国有土地的地租有一部分变成了高管和职工的奖金。

    2002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国企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这个大家能看明白。还有,国资委有一个文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个办法可以把企业的股权用来激励高管,最多是1%,大约是工资的30%~40%,什么含义呢?他有权分利润,而利润其中有一部分是少交地租和资源租金得来的。无论是原劳动部副部长步正发说的一般企业的2~3倍,还是媒体披露的6万~7万元一年,以及最高的中国移动的每年1236万元(约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倍),都还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可以想见,这是在人浮于事基础上的高工资。据一份研究报告,中石化的员工人数是国外同等规模企业,如意大利埃尼集团的15倍。影响收入分配更为严重的是垄断利益集团“合法的”侵夺。

    对于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现象,公众通常更多地还是将其归因于官员腐败问题。对此您是怎样看的?

    盛洪:人们将官员腐败与收入分配不公联系在一起,这显然没错。然而腐败是一种非法行为,法律威慑使腐败只能是一种非系统性错误。

    人们很少注意,影响收入分配更为严重的是垄断利益集团“合法的”侵夺。由于是为一个集团争取利益,力争者并无负罪感;这些部门又多处于资源稀缺且具有战略性的领域,在争取本部门利益时又可以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又由于我国的宪政缺陷,行政部门有实际立法权,通过发布一纸部门“意见”就可以将垄断权拿到手。有了“合法的”垄断地位,垄断企业可以一只手伸向消费者,另一只手伸向国库。据一项研究报告,石油资源国政府占总利润的所得份额,包括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和税收。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约为60%~70%,在发展中国家约为75%~85%,个别国家高达90%。而在我国,尽管利润受到工资福利等成本的大幅挤压,据中石油2005年财务报表,政府所得仍只占40%;据中石化2005年财务报表,这一比例也仅为54%。更为荒唐的是,尽管2005年中石化赚取了509亿元巨额营业利润,却还从中央政府那里索要了100亿元的补贴。

    如果按比较保守的70%的标准算,中石油2005年的总利润中应该有1357亿元归中央政府,中石化则应有318亿元归中央政府,且应取消100亿元补贴。在另一方面,面对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垄断企业的优势更为明显。例如随着技术进步,电信服务成本在迅速下降,但价格却没有随之而降。这归因于受垄断力量影响的价格监管;也归因于电信巨头们不时利用其垄断地位和技术手段,阻止电信企业间的竞争,维持其高价格。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居民的电信消费占收入的比重高达7%,远高于电信发达国家的2%。可以发现,只要一个产业存在垄断,全社会,包括国库和消费者每年就可能有数千亿元的收入被侵夺;十个垄断产业就会转移走数万亿元的收入。这相当于我国一年GDP的若干分之一,也相当于每一个中国人收入的不小份额被垄断部门侵夺。这部分巨大利益,就按照垄断部门的内部规则分配了。除名义工资之外,还包括以住房为主的非货币的高额福利。

    更不用说,在工资福利之外,还有所谓的“职务消费”,包括出门开豪华公车、出差住五星级酒店……还有最大的问题就是滋生腐败,比如陈同海每月就有120多万元的消费,贪污近2亿人民币。有调查称,对澳门赌场99名大陆客人统计,“59人在政府或相关部门任职:其中33人是政府官员,19人是国企主要负责人,7人是政府和银行部门的现金出纳”。可见国有企业的资金在被肆意挥霍。由于其垄断地位的存在,就可能千方百计地左右国家政策,使政策失去公平。所以说现在的政策犯了袒护国企管理层的系统性的错误。资源租金、利润上交的问题,现在都变成了没有解的问题了。我们都知道这是由于存在着垄断利益集团的原因。据报载,政府要出台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的制度,但解决国企利润上交问题的方案还是遥遥无期。有评论说这涉及到了分配问题,所以很难。这说明这些央企的管理层已经把属于人民的利润当成自己的既得利益了。当人民想要回来时,已经对不起他们了。然而,似乎不能再等了,一年就是一万多亿。

    “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您喜欢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资源来解析现在的社会转型,这种结合式研究比较创新、比较中国。

    盛洪:包括国际、国内问题分析和价值判断,我们可以大量运用儒家的资源。比如,《大学》里有一句话叫:“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意思是,一个国家和政府不应该以一般的商业利益为自己的利益,而是以“义”为重。儒家讲“义者利之和”,就是说所谓“义”,所谓“公正”,就是互相冲突的利益的均衡,这样政治治理才能巩固。用这种思路来追溯国家的起源就很有意思。不管是部落时代,祭司向部落成员征收贡品、祭品,还是封建时代,暴力夺取政权者向民众征收税赋,都是为了维持整个部落或国家机器的运转。关键在于这个机器能否提供公共物品,就是保护产权安全,维护正当秩序,提供公正司法,这叫“义”。而“以义为利”就是政府可以收税。既然给百姓提供公共物品,纳税就是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这就是儒家根深蒂固的思想。所以政府不要掺入到商业领域去,把自己的公共服务做好,自然会有利。税收其实就是服务费,最初始的是安全保障服务:在部落或宗教社会是向人们提供一种“心理咨询”、心理抚慰,说神灵会保风调雨顺;历史上的暴力政权则给民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环境,都必须保境安民。

    “纳税”不言而喻地包含着双向义务:公民向政府纳税,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物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政府和公民之间在手段上并不对称,政府可以强制性地让公民纳税,但公民却没有手段让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更有可能,对自己义务履行不足的一方不是公民,而是政府。“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就是一种宪政原则。这是政府的定位、政府的边界。儒家还有很多类似的表述,其中的《盐铁论》讨论的情形和现在很相似。当时御史大夫们认为,为了保卫国家安全,为了抗击匈奴,朝廷去聚敛一些财富用于军费,就要盐铁专卖等等,政府就要进入到一般商业领域。这被所谓贤良文学们反对,因为它导致了垄断和腐败,并由此推动了汉武帝的穷兵黩武。“不与民争利”是儒家一个很重要的宪政原则。比如煤矿和钢铁等一般的商业利益,政府介入就是争利。争利的含义还不是抢夺而是竞争。有一个成语叫做“拔葵去织”,说的是一个人当了官,回家就把自己庄稼给拔了,把织布机给毁了,因为自己已经有俸禄,就不要再和老百姓在市场上争利了。所以,古老的儒家宪政原则在今天都很有教益。

    关于边界和越界的问题,我们要形成一套宪政原则,包括中国传统思想、西方宪政民主制度,中外好的东西都可以吸取,能从已有的宪政原则提炼出来,作为共和国的制度基础。如此,中国的发展将是前途无量。像孟子、老子等思想,我们也运用到了产权问题上,这从思想启蒙的角度来说是非常有益的。我2008年写了篇《天命与民权》,讲的是传统中国的基本的宪政原则,就是政治合法性问题。政治合法性不是先天存在的,而取决于政治集团的作为。对执政党来说要保持警醒,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刻刻想到百姓。孟子还讲过: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要仔细体会这样一个顺序的宪政含义。要有危机感,要有所改革。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最近表示:国企要么改革,要么消失。这对我们国家也是一种警示。垄断利益之争是现在最大的问题。不能把部门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否则最终受损失的是整个国家和民众。

    比如说日本当年侵华,可能不是日本政府想打仗,而是军方想打,整体受局部操纵,这是非常可怕的现象。所以,不论是西方的议会,还是中国的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一定要发挥自己的作用,要真正制约部门利益。

    垄断局面如何打破?上面您谈到国有垄断企业的一些弊端,那么最终我们要寻求一个实际的解决方法。具体来说,您认为国企利润应如何分配?

    盛洪:这个问题,最终需要明确和强化国有产权制度的宪政原则。要以宪法为基础。宪法规定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含义是说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资源,要有现代的产权制度,还要维护和执行合同秩序。宪法还规定,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其含义是说国有企业归全民所有,是一种特定的产权制度。国有产权也是产权,要遵循企业、公司和产权制度的一般原则,包括产权收益归产权所有者所有,企业上缴利润是一种绝对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严格区分租、税、利。现在在国有企业利润中包括了自然环境的租,如地租和矿产资源的租。

    同时利税不分的问题也一直存在,应该严格区分。租是要素的报酬,尤其是自然资源要素的报酬,税是公共物品对应的费用,利是产权的利益。要明确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合法程序。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是修法,修改《公司法》中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部分,明确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合法程序。关键要避免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企业管理层的操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该有一种必究的法律程序;第二个方案是释法,由最高法院对《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部分进行解释。对国资委代表的是具体的国有企业的国家出资人,还是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代表,作出明确的解释。

    那么,如何让民营企业在反垄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一,改善“进入管制”。首先要分清到底什么是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人们以前所说的“自然垄断行业”其实有些领域是具有竞争性质的。比如说有一些行业本来就是竞争性行业,只不过有别的原因不能放开,比如金融业。第二,在反垄断这个问题上,法律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改进反垄断法。第三,要自上而下强制性地取消不合理的审批制度。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有些地方政府已经自愿减少审批,这样做有正的马太效应,政府让老百姓有自由发展的机会。老百姓发财赚钱,政府征税。第四,反垄断的同时要改进管制。提高管制水平很重要。比如价格管制,什么地方该管制,什么地方不该管制都该弄清楚。

    市场制度已经从竞争性领域走向垄断领域,和民营企业已经进入的产业相比,公用事业显然是一个巨大无比的产业。电信业的故事告诉我们,在原来认为是垄断的产业中引进市场制度,会带来何等的奇迹!然而越是接近“边疆”,市场制度适用的条件就越少,它所遇到的障碍就越多,直到市场完全失灵。市场在电信业的成功在于,由于技术革命,电信业不再是自然垄断行业,它已经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性质。当再向前走一步的时候,我们就进入了公用事业领域。有两类公用事业:一类是真正的自然垄断行业,一类干脆就是公共物品。

    谈到“边疆”,包含着“未开发”的意思,同时也包含着“机会”。与民营企业已经进入的产业相比,公用事业显然是一个巨大无比的产业。每年的投资应在数千上万亿元,存量就更大了,服务收入也是一笔巨大的数字。据说近年来以公用事业为主导产业的香港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约为15.3%。虽然在这一领域中,目前还是以效率较低的国有事业单位为主,但国内外的一些民间企业已经开始涉足城市供水、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路和桥梁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对政府来说,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也同样是一个机会。这意味着政府可以在财政资源之外,吸引大量的民间资金,投入到公用事业中来,并且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以既定的资源做更多的事情,就会使政府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从而也获得更大的政绩。尽管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还有许多妨碍公用事业民营化的问题,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一趋势在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意义,并对政策和制度加以调整,不仅民营企业会发现一个有用武之地的广阔“边疆”,还会创造出新的我们仍然无法想象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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