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揭秘官员学历造假的利益链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松 本章:第二十四章 揭秘官员学历造假的利益链

    官员学历造假现象泛滥,不但损害了高校的学术风气,助长了官员造假之风,也动摇了社会的公平和信用基础。

    大专、本科、硕士、博士……近年来,中国政界掀起了一股攻读学位的热潮,一些官员的学历年年看涨,文凭越拿越高。

    无疑,官员注重理论素质的提高和知识更新,在职刻苦攻读获取更高学位,值得鼓励和提倡。但记者调查发现,也有不少官员平时不学习,却千方百计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款,与一些高等教育机构“合谋”,在短期内“大跃进”式地完成了“知识化”任务。

    有关专家指出,官员学历造假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不但损害了高校的学术风气,助长了官员造假之风,也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和信用基础,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秘书坐满一教室

    据了解,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为推进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中央对领导干部的学历要求进一步提高,而且有了明确的规定。

    1995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006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县党政正职队伍要以45岁左右的为主体,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尽管中共中央组织部特别强调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但记者调查发现,这在一些地方组织部门的实际操作中却走了样。由此,学历既成为一些官员炫耀的资本,更成为他们提拔任用的一块“垫脚石”,从而也促进了官员追求高学历的积极性。

    “平时忙于政务,不可能抽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在湖南某县做副县长的一位朋友向记者抱怨道,“不管有多大的政绩,要想再往上升迁,学历还是上级考虑的硬件,再忙也得想法弄个学历。”

    “我原来在镇里做书记,一些政绩不如我突出的人都到县里工作去了,就是轮不到我,还不就因为我是个专科生吗?”这位朋友感慨地讲述了他的经历,“后来我报了省委党校,没去几次就弄了个本科学历,第二年就如愿提升为副县级干部。我也知道,文凭是混来的,那也是没办法。”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与这位官员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为此,有些官员一方面没有相应学历,一方面又想进一步发展,获取更高的职务,就开始想方设法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款获取学历。

    “有些官员混文凭的方式,真是千奇百怪。”北京某高校研究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报名、考试、结业时,官员们会亲自出面,平时上课基本上就由秘书代替,甚至有时会出现秘书坐满一教室的滑稽场面。”

    “我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给领导当秘书,工作还不满一年,就被调到驻京办,平时的工作就是替领导去学校听课、完成作业,还有负责与导师搞好关系。学期末领导来考试,基本是开卷考,考题也很简单。平时成绩占80%,考试占20%,只要我这里没问题,就是领导考零分,最后的科目成绩也合格。”日前,南方某地区驻京办的一位工作人员神秘地向记者透露,“等领导一拿到学位,我就回原单位,这两年在北京的表现,对我以后的发展很关键。”

    “官员为弄文凭,让秘书替自己上课,用公款贿赂导师、学校让自己蒙混过关,在社会上已是公开的秘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目前官员文凭造假有两种情况:一是“假的真文凭”,即文凭“注水”,没有相应的学业经历和知识含量;二是“真的假文凭”,即办假证。一般来说,大小官员由于具备一定的资源优势,有条件搞到“假的真文凭”。再说,使用“假的真文凭”,不容易被识破,风险要比使用“真的假文凭”小得多。

    由于中央部委要求严格,在学历造假问题中,地方相对要严重得多。事实是,目前不少地方官员已通过各种途径拿到了“假的真文凭”。在西部的一些贫困地区,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人才济济”,从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甚至镇长、乡长、派出所所长,名片上大多印有“经济学硕士”“法学硕士”等名头。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接受社会各界近11万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其中9.9%为“问题学历”。据报道,日前广东省鉴定潮汕地区某市送来的15名官员的学历证书,仅凭肉眼即确认其中7份是假证书……

    在官员学历造假中,几年前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就是一个典型。他托人在北京大学附近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就开始以“北大才子”自居,甚至自称是“法学教授”。

    另外,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在职期间,也曾“名正言顺”地获得了研究生学历。但知情者都明白,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所写的论文,也是由秘书组成“写作班子”代劳的。

    揭开学历造假的利益链

    那么,官员学历造假问题由来已久,为何还屡禁不绝呢?

    有关专家普遍认为,相当一些地区在选拔官员问题上,一味地追求高学历,有的甚至以学历层次划杠,这是造成以权谋学、学术腐败现象的最根本原因。另外,官员与教育机构存在巨大的利益链,也为官员提供了学历造假的可能。

    “只要学历成为升职的重要资本,官员就有了造假的动机。”湖南省一位熟知内情的地方官员向记者一语道破天机,“利用公款弄个文凭,就更容易获取政府的高职高薪,从而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获取财富与成功的机会,有谁不愿意呢?”

    重用“知识型”官员,是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种体现。但记者发现,有些地方往往把学历等同于能力,把高学历等同于高素质、高能力,甚至把博士大量选拔进入领导层,形成所谓的“博士兵团”。

    这种片面的“学历崇拜”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官场对学历的“激烈追逐”。而官员再花几年时间进一次学校的成本无疑太高,如果再缺乏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这些官员很容易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以不正当的、非法的方式来获取高学历。

    可怕的是,有些高校见有利可图,也纷纷开设各种官员“文凭速成班”。比如有些省份经常和一些名校开展省校合作计划,省里给学校一笔钱,负责培养的对象就是县处级以上的干部。这种情况非常隐蔽,即使打击“假文凭”力度再大,也很难覆盖到这里。

    “现在很多地方官员升迁所需的学历,基本是通过上研究生班来解决。国家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能与学位挂钩,不能授予学位。但一些高校为创收赚钱,却将研究生课程班与学位挂钩,以授予学位招徕学员。”据一位在北京某高校工作多年的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反映,“开办这类班的一般都是正规大学,费用一般在2万元到3万元之间。学制一年或两年,与正常的研究生学制相差太大。几年下来,学校收入相当可观,而且一些大学不给学员开具税务局印制的发票。这些巨额学费逃税后,就变为本单位职工的丰厚奖金。”

    其实,为了钱而滥发文凭的高校不乏案例。2004年,海南省党校多名领导同时被“双规”。这一系列干部处理事实的背后,是令人震惊的文凭“批发”案——直至案发,承担严肃的党政干部培训工作的海南省党校,只要交钱,招生条件一次次放宽,直到2003年底被叫停,已违法违规发出数千张文凭。

    “地方政府掏钱请一些大学办研究生班,根本不用考试,学员也不必操心学费,全由公款解决。”一位曾经参加过研究生班“学习”的官员向记者透露,“课本从发下来到毕业都不用看上几眼,只要把导师侍候好了,考试自然会通过。有的官员做作业、写论文都是由博导、硕导请全日制研究生弟子代劳,有的甚至由导师代劳。”

    据了解,现在研究生班办得滥,有些顾及面子的官员也希望通过正规考试来读研。但这些官员参加考研有很多“猫腻”,造假方式花样百出,有的实际上参加校外班单独考试,然后又在校内生中滥竽充数。有的在入学考试中,或者名义上报考统招生,或者考试舞弊,甚至根本未经考试,就取得入学资格。

    “在考研或考博前的‘运作’非常关键。一般他们会利用各种关系,与导师私下见面‘打点’,千方百计套取考试信息,只要导师这里‘沟通’好,考上基本没问题。”一位曾经为领导“运作”关系的秘书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待官员要文凭、混文凭的事情,有些高校或老师也感到极其无奈。“每到招生的时候,打招呼的人特多,其中不乏一些有实权的部委机关的处长、局长,帮弄文凭有悖良心,不弄又得罪不起。”北京某大学负责招生的领导这样告诉记者,“有些特殊学员一般是掌管科研经费、项目、计划指标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办学需要这些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这些人基本上是入学就等于拿到了文凭,其文凭有不少水分。说实话,给这些人颁发文凭总有一种做交易的感觉。”

    “当然,也有不少高校愿意招收有权势的高官做研究生。”北京某高校一位老师一言道破其中原委,“通过招收高官读研,不但以后申请项目或办其他事情多些门路,也可以此提升学校的知名度。有很多高校在对外宣传时,往往喜欢把某某高官是校友挂在嘴边。”

    记者在北京的一些高校采访时,也经常能看见一些学校的宣传橱窗里,把曾经是该校学生,现在或过去在政府部门身居要职的高官照片、简历贴在显眼处,作为学校的一种荣耀加以展示。

    学历造假损害国家信用基础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减少对官员文凭造假的惩治力度。2004年10月,中组部等四部委经过两年清查,发现67万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每40人中就有一人的文凭有问题。

    “此次清查风暴一度让官员文凭造假偃旗息鼓,但时隔不久就死灰复燃。打击官员文凭造假,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建立起一种长效机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官员学历造假也不是中国特有,这是全球政坛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随着葡萄牙总理被指控“文凭造假”和韩国名流频陷“学位门”事件,官员学历造假问题再次引起中国公众的高度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国内官员学历造假的严重危害性。

    首先,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损害领导干部形象。北京一位多年从事干部选拔和干部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官员学历造假看上去是学风问题,事实上是党风问题,如果每一个官员都希望借助这样虚假的包装来获得职务上的提升,必将败坏官员的声誉,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风和社会风气。

    “官员身份特殊,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其学历也是国家公信力的重要指标。”李成言认为,“官员以假学历谋得政府和企业的高职高薪,在分配社会财富、获取社会机会方面,必然会损害社会的基本公平原则,乃至会损害社会和国家的信誉。”

    “如果官员学历造假没有受到应有处罚,仍继续担任公职甚至得到升迁,政坛便难有清正气象。”北京一位退休机关干部表示,“官员学历造假说得轻一点,是官员的品质问题,说得重一些,那就是造假官员在欺骗人民,败坏社会风气。对于一位官员来说,如果在学历上也敢造假,那他难免也会在政绩上造假,在仕途中腐败。”

    其次,玷污高等学府这片净土。教育界作为社会道德的源头,应当是一片净土,对于端正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但官员学历造假势必导致文凭和学历贬值、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准降低,教风学风的溃散,教育的公信力下降,从而不仅损害教育和学术,并且危及社会的健康发展。

    “官员学历造假是对教育的亵渎,对国家学历学位教育的声誉也是一种严重损害。”有关专家认为,“高校如果滥发文凭,假如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要来学校核查文凭,该校的信誉度将大打折扣。”

    第三,诱发学历、学位信用危机,破坏了公平公正原则。“如果官员花钱买个假文凭,放在个人档案里与真文凭真假难辨,将使整个社会在人才使用和管理上产生混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李明伟教授认为,“官员文凭造假获取利益,对其他人也不公平。同时,官员文凭造假严重损害党风,这种造假风气势必与社会风气遥相呼应,导致社会文凭造假风气盛行,伤害了学历这种社会评价标准的公平性和正当性。”

    根治学历造假还需惩罚机制

    在采访中,不少专家认为,官员学历造假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如果不加管理,将危害无穷。

    “对干部选拔中重视学历的做法很正确,这是一种好的趋势,问题出在一些人钻空子,而不是这种做法本身。”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干部管理和选拔都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对文凭要有正确的认识,它最大的价值在于起点标准。也就是说,高学历的人应该有好工作或是高报酬。但是,在以后的考核中,应该更注重他的能力。”

    “现在查出来的官员学历造假案件,大多是因为这个官员犯了其他错误而顺带出来的。这从某种角度讲,我们还应该加大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三个建议:第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另外,对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进行经常性的、彻底的清理,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来进行教学、考试和学位授予。第二,建立健全假文凭惩处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利用公款获取学历等现象接受举报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第三,树立正确的学历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结合“德能勤绩”等项全面客观地综合评定,重学历但不能唯学历。官员进一步的工作能力,不是体现在是不是又取得了什么高学历上,而是体现在其工作上有没有新业绩上。

    “有关部门应建立起一种对官员在职读书的报批制度,严格审查其学费支出及学习情况。”北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机关干部认为,“对于想在职攻读学位的官员,必须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对整个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对拟提任的官员应严查其学历的真实性。”

    “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学习很有必要,但一定要从制度上预防‘权学交易’。”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公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途径。对于个人要求攻读更高学位的,组织部门要像提拔干部那样进行一下筛选,主要从工作业绩入手看是否有培养前途,这个筛选应该是公开的,应该有群众投票的比例,组织部门应当公开申请者信息;一旦入选,也必须公示,当事人必须首先辞去现任职务,并由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官员的学历变更也要公示,把官员学历变更的就读院校、专业及学习年限、学习方式、证明人等内容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在官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如果说,私下交易是腐败的一种运作方式的话,那么公示制将可增加腐败的压力和成本,从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据了解,国外在惩治官员学历造假方面,也有很多先进经验可借鉴。比如美国国会正在考虑通过立法,正式把伪造文凭列为犯罪。在韩国,持假文凭者要被提起刑事诉讼。该国《选举法》还明确规定:对伪造或者编造学历的政治人士,取消其当选资格,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德国,持假文凭的人将按照欺诈罪处置,并处以1000欧元以上的罚款。在加拿大,对文凭造假采取的是“零容忍”的态度,不仅要对制假者施以法律制裁,而且也要追究购假者的责任。

    在采访过程中,受访者普遍认为,要杜绝官员学历造假现象,在高校完善学位授予制度的同时,整个社会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也要树立科学的学历观。另外,对假学历的制售者和使用者,应该以立法的方式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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