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序(1)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贝蒂·史密斯 本章:曹文轩序(1)

    与属于同类小说——是“成长小说”,也可称为“家小说”。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这个词是一颗巨大的钻石。

    若从文学史的第一章看起,你会轻而易举地得到一个结论:文学就是为做感动文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但后来文学改弦易辙,不再做这个文章了,只一门心思地想着思想的深刻和如何深刻。爱思想胜于爱美、爱情感,已成潮流。尽管,没有任何人向我们证明过思想的价值就一定比美和情感的价值更重大,但文学差不多都朝着这个方向去了。本来有着许多纬度的文学,到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纬度:思想——除了思想还是思想。作家们一个比着一个地追求深沉和深刻,唯恐自己不是一个身在巅峰的思想家或大哲。“恋思癖”,是新世纪的流行病。

    似乎回到了老路上,依然做着感动的文章。作者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思想是重要的,还有许多和思想同等重要的东西,比如美,比如情感。这部小说中,有许多让人为之心动的叙述和描写:孩子们之间的感情,父母和孩子们的感情,还有那位个性独特的茜茜姨妈与孩子们以及与孩子们的父母们的感情,都不时无声但却很有力地撞击着人心的柔软之处。

    像其他许多小说一样,这种感动并不一味地显示在完美无缺的、心怀悲悯的人那里,也会出现在那些似乎有缺陷的、冷漠的、没有责任感的人那里,而这种峰回路转时的感动,却格外地使人心灵的暖流环绕不息。在这个坐落于布鲁克林的平常家庭里,父亲显然不及母亲伟大。父亲甚至还是一个醉鬼。但,到作品的后面,这个父亲却又是光彩照人的,他让活着的人深感歉意,并为他的行为而感动。弗兰西在父亲去世六个月之后的毕业典礼上,却收到了父亲生前托茜茜姨妈送来的鲜花和卡片。那卡片上写着:献给弗兰西,恭贺毕业。爱你的爸爸。读到此处,无论是弗兰西还是我们,心都会微微颤动。

    让情感得以升华,其实是文学的一贯价值,这份价值丝毫也不亚于什么深刻的思想。

    很像是一首歌。

    这是一部有旋律的小说。好的小说,其构思与一个曲子的构思大同小异。没有旋律的歌是最糟糕的歌。对于时下许多歌曲,我是很不以为然的。那些歌很糟糕,而糟糕就糟糕在没有旋律。一句是一句,说是一首曲子,其实是支离破碎的。我很难理解,这些曲子是怎样被那些“粉丝”们记住的。我知道,好的歌总有一个旋律,这个旋律是圆形的,是转动的,它似有似无,有时飘飘而逝,但却总在这个曲子的天空下回旋。我们在一种荡出,回归,再荡出,再回归这样一种循环往复中感到了一种美丽的眩晕。我们看到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完整构思。也正是这个飘荡的旋律,让我们记住了这个曲子。我不懂音乐,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音乐和评价音乐,因为音乐是与人的心灵相通的,是与人的血液流淌的节奏相和谐的。我只知道,这些年的歌,凡我喜欢的,它都流传了下来,凡我不喜欢的歌,都没有流传下来。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旋律的有无和旋律优美的有无。是一个句子,这个句子变成了段子,这些段子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整部小说。觉得它很像一首歌,有音乐的感觉,还因为这部小说总在歌唱。爸爸的歌唱、爸爸和孩子们的歌唱、孩子们的歌唱、孩子的独唱。这部小说唱了一首又一首歌。我是一个喜欢在小说中嵌入童谣和民歌的人,因此看有一种亲近感,觉得它很投我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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