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秋瑾反出同盟会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雾满拦江 本章:第16节 秋瑾反出同盟会

    同盟会争执再起,秋女侠两度拔刀。

    说起来这个维持会也不是汪精卫和胡汉民的责任,怪只怪孙文那双眼睛太厉害,一眼就瞧出来汪精卫这人天生就是搞维持会的料子,要不然,孙文何以不让别人来干这擦屁股的活儿?

    先号召罢课回国,等大家行动起来了,又号召大家忍辱负重,横竖都是同盟会的道理——可秋瑾也是同盟会的成员啊,她在这边响应号召,鼓动大家回国,汪精卫和胡汉民却搞出维持会来,跟她扭着劲来,这不是摆明了要在学生中孤立秋瑾吗?

    满腔侠气,一身烈性,秋瑾如何受得了这种窝囊气?

    一怒拔刀!

    聚打算回国的留学生于俱乐部之内,秋瑾宣布:汪精卫、胡汉民这两个家伙是叛徒,是汉奸,我现在正式宣布,判决这两个叛徒的死刑,他们要是聪明的话,最好不要让我看到他们……

    死刑算是判决了,但大势已去,留学生们玩够了闹够了,夹起书包匆匆去上课了,《规程》废除之事再也无人理会了,这情景让秋瑾失望之极。

    她说:中国人办事总是虎头蛇尾,从此后,不与留学生共事了。

    愤怒的秋瑾准备回国,而更愤怒的陈天华,却选择了投海。

    说起志士陈天华,委实是一个苦命人,据《湖南历史资料》载,陈天华幼年丧母,大哥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二哥早夭,而陈天华自己的相貌又“面广而多麻”,贫寒的家境与生理缺陷,养成了他过于敏感与自卑的性格,每谈天下事,莫不是口沫交流,一座大惊……盖自是憔悴忧伤,泪痕萦萦然不绝于目矣。

    此次同盟会借《规程》策动了针对于杨度的运动,陈天华始终冲在第一线,与秋瑾大声疾呼,号召全体留学生打起铺盖卷儿回国,正鼓动得起劲之时,奉了孙文之命的汪精卫和胡汉民两人跳了出来,悍然组织维持会,反过来劝学生们别听陈天华胡说八道,大家快去上课……大家都去上课,陈天华爱回去,就让他一个人回去好了……

    陈天华天性敏感,如何忍受得了?当即就跟汪胡二人大吵大闹起来,却没有什么结果。

    同盟会出尔反尔,他被出卖了!

    自卑感极强的陈天华缺乏秋瑾女侠那种拔刀一决的气概,他没有判决出卖了他的汪精卫胡汉民死刑,而是判决了自己死刑。

    1905年12月7日,志士陈天华于日本大森海,蹈海而死。

    非一死,不足以表明他的清白。

    关于陈天华蹈海,在宋教仁的《陈星台先生〈绝命书〉跋》一书中有详尽的记载:

    迄月之十一日,其同居者则见君握管作文字,至夜分不辍。其十二日晨起食毕,自友某君贷金二元出门去,同居者意其以所作付剞劂也。听焉。入夜未归,始怀疑。良久,有留学生会馆阍者踵门语曰:“使署来电话称,大森警吏发电至署,告有一支那男子死于海,陈其姓,名天华,居神田东新社者”云。呜呼,于是知君乃死矣,痛哉!天未明,(上强下刀)偕友人某氏某氏赴大森视之。大森町长乃语曰:“昨日六时,当地海岸东滨距离六十间处,发现一尸,即捞获之。九时乃检查身畔,得铜货数枚语书留(寄信保险证),余无他物,今既已殓矣。”则率我辈观之。一凄然,倭式也,君则在焉。复审视书留,为以君氏名自芝区御前邮达中国留学生总会馆干事长者。当是时,君邑人已有往横滨备棺衾,拟于华人墓地,乃倩二人送君尸于滨,(上强下刀)与某等乃返。抵会馆,索其邮物,获之,则万言之长函,即此《绝命书》也。

    在宋教仁的记述里,他承认陈天华的遗书并非是给他的,而是留给“中国留学生总会馆干事长者”的,这个“干事长者”就是导致了同盟会险些大火迸的杨度,如若是杨度这厮早举白旗,归顺同盟会,事情也不至于弄到这一步,说不定陈天华也不会蹈海而死。

    宋教仁恨透了杨度,连他的名字都不肯提起。

    陈天华是华兴会中人,他的遗书不留给黄兴,不留给宋教仁,却留给杨度,此事殊是耐人寻味。

    此外,在由宋教仁发布的陈天华留给杨度的遗书中,却无一字一句是写给杨度本人的。

    看来这宋教仁,多半也没有把实话全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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