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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枕上听笙 本章:分卷阅读26

    和录音师。”

    “我没有……”

    许风川抬眼,有些意外,据他所知,李锦曼已经配备了包括录音师、配唱制作人、和声编写和个人混音师的幕后团队了。都是一个节目出来的,区别这么大吗?

    许风川略一思索,懒懒地靠到椅背上,大方慷慨:“我的人借你。”

    这意思就是她歌曲的后期他承包了!苏慕斯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了。

    要知道许风川是金牌制作人,他的音乐团队就是业内实力顶尖的团队。公司请他给她们当制作人,也就是帮忙把关一下,后期的混音等工作公司会另外安排,是不需要他的人亲自做的。

    现在他肯把自己的人借给她,是对她另一种意义上的肯定。

    苏慕斯深深地看着他,真心实意地:“谢谢。”

    ****

    月明星稀,天色漆黑。

    黑色宾利以最高限速的速度疾驰在路上。

    后座的男人闭着眼睛靠在椅背。短短几天时间他跑到了国内最北边的城市考察,结束后又马不停蹄转机到沿海的旅游城市接待远道而来的外国商务团,这个商务团接下来要和那边的分公司签一笔大单,为表重视,曲朝越亲自接待陪同了一整天。

    这几天都没怎么休息过,现在又急匆匆赶回来,就算是铁人也会觉得累。

    杨志透过后视镜看到曲朝越疲惫的神色,请示道:“曲总,已经下高速了,是回临海别墅吗?”

    曲氏集团的市值增速最近有所放缓,而几个主要竞争对手集团势头却很凶猛,隐隐有逼近之势。以曲总在商业上的野心,接下来恐怕还有几场硬仗要打。

    杨志想,曲总连轴转这么多天,是该回去养精蓄锐一番了。

    前方信号灯变红,车子停下。

    曲朝越睁眼,视线落到车外。下了高速,马路便热闹起来,熙熙攘攘之声涌入车内。

    人行道上有小姑娘,扎着丸子头,头上戴着毛绒绒的耳套,蹦蹦跳跳地跑过去。青春又有活力,不知怎的,透过她,曲朝越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大雪中小心翼翼缓慢前行的身影。

    他忽然问:“她在哪?”

    不需要指名道姓,杨志知道是谁。

    “据说前几天都在家里,好像在忙音乐上的事。今天的行程羽彤还没汇报,我问一下。”

    杨志噼里啪啦敲了几下手机,得到回复后转达:“羽彤说,太太今天去了辰娱,现在还在辰娱大楼。”

    曲朝越双腿交叠,手指在腿上敲了敲,忽然问:“鸿畅接下来的庆典,辰娱策划得怎么样了?”

    鸿畅是曲氏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在城西有一块住宅用地已经建成,准备开始预售。这个庆典就是用来炒热气氛为预售做准备的。这个庆典辰娱是协办方。

    虽然不明白曲总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件事,杨志还是麻利地汇报:“策划部正在做,时间比较紧,这几天都在加班赶工。”

    曲朝越“嗯”了一声,不假思索地吩咐:“去辰娱看看。”

    信号灯由红转绿,黑色宾利驶入路口,左转掉头,开往去辰娱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排版。

    高亮:今天不更,周六日两天都更四千多字肥章补。请小可爱们见谅~

    ☆、第 18 章

    晚上,商业街人头攒动,路边的小摊门庭若市。

    一股香味从窗外飘进来,微甜,是烤红薯的味道。

    曲朝越侧目,烤红薯的摊贩是个中年人,他动作熟练地将红薯装到袋子里递给顾客。

    曲朝越:“停车。”

    司机靠边停下,杨志注意到曲朝越的目光停留之处,他询问:“曲总,我下去买?”

    曲朝越长腿一迈,下了车:“不用。”

    他自己亲自去买。

    许是这家的红薯比较好吃,小摊前围着许多人,有的人往前挤,不经意擦碰到他的手,他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默默地往旁边走了几步。

    别的小年轻一挤上来就跟老板要红薯,扫码付款一气呵成。一波接一波。曲朝越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颇有些不习惯。他自小受精英教育,吃定制三餐,唯一一次路边摊体验是苏慕斯带他去的,实在没有经验,只能傻站在一旁。

    过了好一会儿,摊主才注意到他。摊主一下就看出曲朝越的处境,主动问他:“你要几个红薯?”

    曲朝越想了想,要了四个。

    “好勒。不好意思啊,我们这人手不足,让你等久了。”摊主装了红薯给他,特意挑了四个大个的,还冒着烟。

    曲朝越扫码付款,摊主麻利地给下一位顾客装红薯,边热情地招呼曲朝越:“你是第一次来买吧。我们家红薯二十年老招牌了,香甜软糯,吃过的都说好吃,回头客多着呢。你吃过了保准还想吃。”

    跟摊主热情似火的态度相比,曲朝越就显得很冷淡,笑都没给一个,微微颔首,提着红薯就走了。

    店主觉得他大概是等久了有些脾气,倒也不在意,还招呼他下次再来。

    曲朝越想到摊前人山人海的画面,在心里回答:不会有下次了。

    车辆再次行驶在路上。霓虹闪烁,车载电台播着晚间新闻,车内弥漫着烤红薯的香气,跟多年前记忆里的味道不谋而合地相似。

    他本不是个喜欢回忆过去的人,唯有关于九岁那年的事情,总在不经意间想起,或者梦到。

    曲家和冯家是世交,他父亲曲德明和同辈的冯鸿博由于生意合作,走得很近。九岁那年,父母因为公事要去国外一段时间,恰逢那时候爷爷身体出了点问题,住了院,考虑到他和冯千柔差不多年纪,父亲便让他暂时在冯家住几天。

    那个所谓的“几天”,持续了一个多月。

    他自小心智比较成熟,在同龄人还沉浸在捉迷藏跳飞机的小游戏时,他已经将初中的教学课本都自学完了。在长辈眼里,他是难得一见的天才。

    但在同龄人眼里,他就是格格不入的怪胎。

    在冯家的那段时间,由于他沉默寡言,不爱参与冯千柔他们那群小孩子的小游戏,被他们排斥在外。

    他也不在意,一个人在冯家的后花园看书,一坐就是一整天。一开始冯家长辈怕他孤单,会主动和他说话,问他要不要出去逛逛。但见他天性寡淡,不爱搭理人,也就随他去了。

    冯家的后花园便默认成了曲朝越的私人领地,非必要不踏足,不打扰他。

    日照正好,他一个人坐在石桌前,阳光在书页投下斑驳的树影,也在他侧脸塑上金边。

    和光同尘,此间少年。苏慕斯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当时仅六岁的她描述不出那副画面,但却莫名地喜欢画面中心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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