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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六号良铺 本章:分卷阅读17

    屋里有一个长眉长须的老者,老者见司云进来,笑眯眯的道:“听管事的说,你有新奇玩意儿给我看。”

    老者看起来和善,但司云知道那只是表象,能在这种场合当掌柜的,心性手段必定样样不缺,他也不说废话,借着摸兜的动作,从空间拿出了一副精美的扑克牌。

    扑克牌以骨头制作,通体白色,和象牙制作的几乎一模一样。当年他在一次拍卖会上见到有人拍卖象牙牌,但他不赞同猎杀象取牙的行为,就没拍。等拍卖会结束,就想办法找了一副伪象牙的牌。

    骨头算不上珍贵,然而扑克牌是近现代从西方传来的,这个时代根本没人玩扑克,这不是独一无二什么是独一无二?只要老者眼不拙,他必能看出扑克牌的价值。

    “此乃是扑克牌,是一种新型的玩法用具,我们可以用它来玩游戏,也能用来赌博。”司云将扑克一排摆开,“普通的玩法有桥牌,接龙,拱猪,□□,还有十点半,二十一点,复杂的,揣牌,五十K,各种各样,单人多人都能玩儿。”

    说完,司云将扑克牌收起来,淡淡一笑,“掌柜的,你说我这个是不是新奇玩意儿?”

    掌柜的盯着司云,司云也盯着掌柜。许久之后,掌柜笑了出来,第一次站起来朝司云走了过去,感兴趣的道:“这确实是一个新奇玩意儿,而且玩法也多,只是小兄弟,老夫想问问你,这东西是你自己的么?”

    司云:“???”

    掌柜的目光往司云的脸下移动,那目光并不带着鄙视和嫌弃,而是一种正常的询问。

    司云足足愣了两秒,这才明白掌柜的是什么意思。因为他穿着粗布衣裳,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而作为一个农家子,也不像是拥有这么精美骨牌的人。

    所以说。

    掌柜的是在怀疑他是……小偷?

    第12章 采购

    千算万算,司云也没想到会栽在这上面。

    他的动作僵住,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良久之后,他才从那种操蛋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又成为了现代那个从容不迫的司云。

    “掌柜的,你觉得我像是偷东西的人吗?”

    “不像。”掌柜的打量了一会儿司云,尽管心中仍旧存疑,却也不得不说实话。

    眼前的少年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周身的气质谈吐却不像是庄稼人。

    “实话说,这幅牌具是我从一个来自海外的行脚商那里得到的,这玩意儿在我们这里算新奇,但在海外却不新奇,我拿出来也只是捡了个便宜。”司云淡笑,“况且,掌柜的,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注重的是怎么好好利用这幅牌具,至于它的来源,只要没多大的问题不就可以了么?”

    不得不说,司云精准抓住了老者作为赌坊掌柜的心情,翠云堂生意比不上青山堂,若是他们还拿不出新的方式吸引顾客,那么长久下去,翠云堂在青山县绝无立足之地。

    而这幅牌,极大可能就是他们的转机。

    老者呵呵笑了出来,抚着颌下长须,道:“好,那我就不问了,小兄弟,我问你,你是怎么打算的。”

    “没什么其他的打算,只想卖掉。”

    “卖掉?”掌柜惊讶。

    “是的,我只是偶然得到这幅骨牌,并不奢望能用它得到什么别的。”

    当然是假的!

    如果时机合适,他也不是个农家子,他当然会选择不光是卖货,而是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发展一下,怎么也得敲他们一把,但凡事没有如果。

    真干脆,少有人会这么干脆了,掌柜的打量着司云。

    司云就像不知道一般,神色坦荡,掌柜的看不出别的,只得相信他的话,“这副牌我以三百两银子买断,但你得答应我,这牌的款式你不准再卖给任何人。”

    “可以,但如果牌的款式从你们赌坊流出去,那可不关我的事。”

    掌柜道:“那是自然。”

    接下来,掌柜的就写了一章买卖契约,司云在现代附庸风雅学过一点繁体古文,能看懂一些,大概没什么问题,他就签字摁了手印。再教了掌柜的几种玩耍方式,就离开了赌坊。

    出去之后,他阴霾的心情消失了许多,脸上露出欣喜,那扑克牌在现代顶多几千块,转手到古代一卖,就卖了三百两!

    这钱还挺好赚,三百两银子足够他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

    有了钱,买东西就不用再节省。

    揣着银子,司云径直就去了商业街。他让赌坊掌柜的给了二百五十两的银票,以及五十两散碎银子,整的放在空间里,碎的拿出来用。

    拥有二百五十两银子在这个时代差不多是大款了,好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放在空间里他才能安心。

    不过别看五十两银子比二百五十两银子少,但购买力却不少,不挥霍浪费,五十两够两口之家用上三年。

    拿着钱,司云率先去了粮店,作为一个被现代食物精细养着的现代人,他是真的不能接受天天吃粗粮,粗糙割嗓子,难以下咽。

    古代由于机器,人力,饲料等各种原因,每亩田的出产量并不高,因此米和白面的价格都不低,许多家里没钱的人,都是把大米或者白面和着其他的东西一起煮,更穷的人还会和糠,能吃饱,但那口感却不敢恭维。

    进了粮店,司云直接问掌柜的,“掌柜的,你们家的大米和白面多少钱一斤?”

    司云还穿着粗布衣服,掌柜的见了,却没有露出嫌弃的眼神,上门即是客,热情的说道:“小兄弟你问的是精米还是糙米?精米八十文一斤,糙米五十文一斤,白面六十五文一斤,你要几斤?”

    这么贵,司云从原身的记忆里得知肉差不多才二十多文一斤,原身家里穷,从来没吃过精米,他已经猜到不会便宜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会贵这么多,真是米比钱贵。崇朝从北宋延续下来,同样商业发达,可能这也是物价高的另一个原因。

    不过再贵,他也不可能不买。

    “掌柜的,给我称十斤精米,十斤白面,再来……十斤糙米。”最后,司云还是称了十斤糙米。

    他现在还没做生意,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钱得省着用。而且糙米膳食纤维多,也有营养。现代还有人专门吃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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