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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率上不来的话,最心急的,绝对不是那些絮絮叨叨的公婆老人,而是政府,毕竟,肉少了,尤其是肥瘦相间的好肉少了的话,狼是不会太高兴的,所以,绝大部分的统治者,都会采取积极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鼓励生育。
比如越王勾践,除了卧薪尝胆,明显更加关心子民的夜生活的有效率,为了增加人口,特别规定:“凡男二十,女子十七不嫁者,罪其父母。”,相对的,待遇也很好,产房里面待产的产妇由国家负责开销,生了男孩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了女孩奖励两壶酒一头猪,生了三个孩子的免费提供月嫂一枚。西汉初年为了尽快增加人口,自刘邦开始,历代皇帝也都是恩威并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岁不嫁五算”(30岁还不嫁人罚5倍人头税),还特别声明:只要是到了15岁还没有婚嫁的女子,每年必须定时向官府缴纳120钱的税,直接成亲为止(刘盈即位之后,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合理”的将税钱提高到了600钱),当然,凡是生了孩子的,三年内免除徭役、贡赋和人丁税,甚至为了安抚不孕不育群体,只要你结婚了也行,孩子嘛,慢慢来,先把手续办了。隔壁的东吴更狠,士兵出征是可以带上老婆的,随时啪啪啪(难怪战斗力有点堪忧),作战生产两不误。
这个人口发展鼓励政策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即便是到了宋朝,也没有中断,对于那些社会地位低下的军人也经常给予关怀,通过赏赐媳妇的方式让他们尽快组建家庭,对于结婚的士兵还会“支钱一百贯,酒四瓶,米一硕,绢一匹。”
可以说,我们的老祖宗在这方面的举措绝对引领时代潮流的,吊打后世的很多发达国家,无非就是给新生儿家庭提供津贴,减税,和其它经济好处嘛,我们早就用了,而且,你们还是在老龄化严重,新生儿不足的时候才开始亡羊补牢,我们可是未雨绸缪啊,不光缺人的时候生,人多了也不刹车。总有一天就会派上用场的嘛,原时空蜀汉被灭之后,接棒曹魏的西晋,便在这里推出一系列刺激人口增长的生育政策,而后,那些成长起来的一代基本上都投入到了灭吴的大战之中去,连本带利一次性都回来了。
所以,一些基本政策,王迪根本就不用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现有历史资料里面借鉴一二就可以了。然后呢,自己也年轻,目前形势至少还说得过去,他有大把的时间去等待这新一批羊群茁壮成长起来。
关键是两点,第一个,“售后服务”是否到位,为什么现在放开生育政策生育率还是上不去?还不是因为生孩子的成本高,养孩子的成本更高?目前这个环境下虽然不至于,但是,如果把售后档次拉上去了,是不是可以让人口增长再高几个档次呢?这一点可以和后来的宋朝好好学习一下:宋仁宗时期,“凡下户有怀妊而不能自存者,愿赐之粟”;南宋高宗绍兴八年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救助贫民儿童:“禁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者,(官府)给钱养之”,具体措施是“州县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贫乏之家,生男生女而不能养赡者,每人支免役宽剩钱四千。”绍兴十五年又诏改支钱四千为予义仓米一斛;乾道五年四月,孝宗下诏“有贫乏之家生子者,许经所属具陈,委自长官验实,每生一子,给常平米一硕、钱一贯,助其养育”;庆元元年,南宋又“将建、剑、汀、邵四州没官田产免行出鬻,官收其课,以给助民间举子之费”。这样举子仓(为防止父母溺弃婴孩和解决下户养育子女困难,一些地方弥补常平义仓的不足和财政缺口,举办举子仓)有了较为充足的收入来源,可较长时间地维持下去;南宋朝廷还规定孕妇妊娠期内,免其丈夫杂色差役(相当于男人是有变相产假的)……
第二个,就是,虽然合作的双方厂家都已经有了门路,厂址选在哪里呢?罗氏女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就算她和自己一个立场,但是,放在罗宪和霍家那里,很难通过——如果通过的话,估计自己这边也要吃大亏,所以,就看折中手段如何了。
几经争执之后,罗宪和王迪,总算是把厂址给敲定了,在武陵这里,划出两个特定区域,黔阳和充县来做试点,如果效果不错的话,就进一步扩大,当然了,“厂址”还是圈定在武陵。
之所以划出黔阳和充县来做试点,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位于荆州与季汉的交界处,画出来做一个缓冲地带,荆州方面能接受,季汉也离得比较近,不至于被架空;这俩地方属于蛮夷部落聚集区域,尤其是充县,是有着大量的武陵蛮的……呃,之前,现在经过连番的战乱和抽调兵力之后,当地的青壮劳动力,尤其是男子,已经没的差不多了,而季汉第一批输送过来的女子,也多为蛮夷部落女子,在双方看来,实验的成本较低,也不存在什么太多的磨合问题;这两地属于人口少,底子薄,王迪管辖范围内难得的落后区域,但是,先天条件不错,各类矿产资源和木材资源很多,填补进来大量的人口之后,既不耽误啪啪啪,也不耽误大开发——就算不幸开发失败了,也不会损失什么。
然后呢,还有一个也是为了“照顾”钟离牧这个好兄弟,眼睁睁看着你被这么几个地方拖后腿自然是不忍心的,那么在政策上加以扶持,隔三差五的刷红包也是应该的,到时候,孙皓那边一看我对你这么“好”,想必一定会横生一些奇妙的想法,你不想彻底划清界限和我站在一条战线上也不行了吧?
当然,这些想法,王迪是不会和罗宪交代的,更不会吐露给钟离牧父子:我可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啊。
既然“厂址”选到了荆州这里,那么,作为季汉,在其他方面就要多占些便宜了。而王迪,开出的几条条款看上去也是很美妙的。
第一条,也只有王迪这个脑洞能琢磨的出来,突破天际了:迁移人口之后,男方还是荆州户籍,女方还是季汉户口,生的孩子呢,“双国籍”,即拥有荆州和季汉两个户口,大家都在一个人身上刷数据,也算是皆大欢喜吧,等孩子茁壮成长到十五岁之后,真正开始为国家贡献自己的精华的时候,再自行选择效力哪一个国家。
第二条,严格来说是第一条的补充条款,如果二人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话,那么,就依照孩子的自身意愿选择户籍,如果有两个孩子的话,那么,出于保护法则,第二个孩子的户籍必须是反向选择,然后,有第三个孩子的话,回到自愿原则,“不幸”有第四个孩子的话,再是反向选择,保护受损一方,以此类推——王迪觉得有必要加上以此类推字样,前世自己的爷爷那一辈可是有兄弟姐妹八个的,这个时代虽然说出生率不低,死亡率也很高,但是,成活一半也是很有可能的吧?
第三条就能在下面拆分出一堆子项目出来,比如,第一胎生的是男孩,奖励4000钱,生的是女孩,奖励3500钱(男女平等还是有些遥远的事情,王迪也只能尽量的缩小差距鸿沟,即是彰显人权,也是为了避免有的人“不满意”奖励,而出现溺杀婴儿的行为出现),第二胎不管男女一律奖励5000钱,第三胎不论男女一律奖励6000钱,以此类推,多生一胎,一律加1000钱——注,双胞胎奖励当次奖励翻倍,但是,累计奖励按照一个婴孩计算。还比如,生完孩子后,孩子在条件允许之后便进入当地的育儿所集中起来,由专门人员代为看管照顾,看管费用由政府负责,家长只需要提供最基本的用餐成本费用即可,六岁开始进入技术学堂学习最基本的文化知识与生活技能,全免费(包括食宿),十岁开始进入职业技术学堂从事技术工种,家长只需要提供食宿成本……
最后,王迪向罗宪等人郑重承诺:所有优惠政策,包括以后逐渐完善补充进来的优惠政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荆州方面提供,季汉方面只需提供母体以及等待十五年之后的一次性收割即可,同时,这些迁移过来的女性,荆州也不是白白养着的(产假期间,夫妻双方都有两个月的假期),该干活干活,该务工务工,从事工作之后,每个月薪水的十分之一要缴纳给季汉方面作为“份子钱”,当然,这笔钱,“财大气粗”的王迪就不要了。
反复琢磨了一番王迪起草的这区区几条款项,罗宪等人觉得没有什么“吃亏”的地方,而且还可以根据现实状况随时磋商补充新的合作条款进去,于是,装模作样的犹豫了一番之后,同意了在武陵特区试点的这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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