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埃默斯带来的交易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半包薯片 本章:第六十一章 埃默斯带来的交易

    自杀,这个话题很严重。

    在任何宗教中,自杀都是无法原谅的重罪。

    尤其是在印度教中同样如此。辛格,正统的一名婆罗门,即便是已经确定了犯了重罪,但是最高等级的种姓依然可以让他享受到别人想象不到的特权。包括贾马尔同样如此,即便是死亡,也会比那些首陀罗体面无数倍。

    但是一旦自杀未遂,立刻就会被剥夺所有的特权。

    这就让邢杰有些想不通了,辛格和贾马尔到底是在恐惧什么?如果仅仅是被剥夺高级种姓的待遇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时候毕竟已经是新世纪,地球这么大,那里不能去?只要有钱,哪里不能当大爷?

    算了,毕竟那是对方的事情,他现在可没有那份闲心。

    ……

    克拉克城的五星级酒店。

    距离死亡之地遗迹的彻底挖掘已经过去了三天。也不知道上边那些人和姓祝的老头之间达成了什么协议。反正视频中王叔可是说的很清楚,八处里的头头们对于邢杰的这次任务评价很高。在几乎没有动枪的情况下,就得到了相当大的一部分物资,最妙的就是还没有卷入后续中席卷了整个印度军政两界的大变革之中。

    最后的评价就是完美。

    所以邢杰等人得到了长达一周的假期,说是等到这边的事情全部完成之后就可以搭乘海军的船回国。

    至于老王则是和五人众在这里已经玩疯了,打的旗号就是为了庆祝耗子即将摆脱单身狗的名号,这个理由很强大,起码邢杰和巴桑已经接连喝醉两场了。至于埃默斯和彪子也是趁着这个机会来到这里。一群人包下整座酒吧,喝了一个天昏地暗。

    “亲爱的杰,那本黄金经书你有没有出手的兴趣?”

    “怎么?你有客户对这个很感兴趣吗?”

    “嗯,只要你愿意出手,钱随便你开。是迪拜的一名王子,手里不缺钱。”

    邢杰眨巴了一下眼,有些无语,埃默斯的话和没说没啥区别!

    迪拜什么不值钱?

    当然就是王子了。

    别的国家,就以英格兰为例,也就那么三四个,倒霉蛋查尔斯就不说了。

    但是在这里,你喊一声王子,假如不带上老长的一段名字,那么乌泱泱的一群人都能回过头来问你弄啥嘞?

    “那王子要这个干什么?这两个国家信仰不同,一个是绿教一个玩的是婆罗门。我这个无宗教人士倒是无所谓,但是这本经书拿到迪拜去的话,没准连机场都过不去直接就会被视作异端吧?再说了,你什么时候又开始倒腾古玩这种东西了?实在是有损你东南亚情报掮客头子的威名啊。”邢杰笑眯眯的说道。

    埃默斯倒是无所谓,自顾自的倒了一杯茶后一口抽干。一双小眼睛盯着邢杰直眨巴,看得邢杰心里直毛。

    “现在的生意不好做啊。东南亚这边也就是除了那几个地方有些小钱挣一下外,别的地方倒是处处和平。和平是好事,但是我这边也是要有一大家子人要养啊,开辟新的市场对于我来说也是必须的。再说拉希德王子在迪拜那边也是能够说得上话的实权人物,对于我以后的业务开展非常有利啊。”埃默斯耸了耸肩膀说道。

    邢杰心中鄙视无比,毛的业务新开辟,那是迪拜,属于中东,那一块也不属于你埃默斯的势力范围啊。你这样乱伸手,也不怕犯了组织里的忌讳?或者说是你埃默斯这些年膨胀的太快,已经开始飘了?

    邢杰笑吟吟的也不说话,只是端着茶杯有一口没有扣的轻啜着。这阿沙姆红茶味道还不错,尤其是埃默斯带来的,也是今年刚刚采摘制成的新茶,口感浑厚,回味还算是悠长。

    “这茶不错,给我准备点。这拉希德王子我怎么听着这么耳熟?第一次我卖的那部分骸骨中有一套就是他买走的吧?”邢杰端着茶杯思索着问道。

    “嗯。”

    有钱人啊,简直就是奇葩一般的欣赏角度。自己的书房中搁一套白生生的骸骨,就算是骨质晶莹如玉,可是那玩意也是骨头啊。记得埃默斯曾经让自己看过那位王子的陈列,不得不说,这口味真特么的重,也不嫌渗得慌。

    “我这东西只换不卖,你问问看那王子究竟有什么好货没有?别说钱,我要一亿美刀他也不会给,油田的股份他也没权利出让。我也不想惹那麻烦,就当作藏友之间的交流吧。只要我看得过眼,交换着把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埃默斯笑了,直接拿出自己的随身平板,打开一个收藏夹之后,直接就推到了邢杰的面前:“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说,而对于这种方案拉希德王子也是非常的认同。这是他的所有珍藏,只要是你喜欢的,他都可以拿出来交换,甚至以三换一都可以!”

    邢杰一愣,这本经书虽然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但是除了孔雀和悉达多两个家族之外,其他人对这东西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东西的存在。

    邢杰这两天也是拿着看了好久,经身虽然说是金制的,但是一上手就知道这完全就是用精金制成。上边除了雕刻着一些精美的图纹之外,剩下的,就是艰涩难懂,就像是蚯蚓乱爬一样的文字。

    但也就是这样了。

    书中并没有什么加层,放在太阳,月亮下边也都没有什么变异。

    至于咒语?那就是呵呵了。

    精金不易磨损,抗氧化极强,流传数千年没有一点问题,但是谁还会说两千年前的语言?

    火烧?水湿?妈的,这是小说看多了吧?每一版书页厚达三毫米,而且由精金打制,什么火能够烧的动?

    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

    由一本精金制作的经书换三件顶级文物?这个买卖可以做,划算得很啊。

    拉希德王子的收藏之丰富,让邢杰看的目瞪口呆。不愧是出了名的神豪家族,钱在他们的眼中那就是纸啊。全世界各个国家的珍贵文物在这里都能够找得到,别的不说,只是青铜器,这里就有四五个之多。

    名画,手稿,宝石这些的,邢杰压根就没兴趣。

    武器铠甲?那玩意有邢杰发现的等级高吗?

    至于各种各样的瓷器?完全没有涉及过这一方面好吗?这东西实在是真假难辨,没有高手亲自搭搭手,光看是看不出来的的。

    最后邢杰选定了两件青铜器和一件由青玉制成,古朴大气的挺木牙交。当然,这玩意需要亲自上门验收。别以为那些老外都是傻子,他们在文物这一块可是精明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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